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公示序号:2023-05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且对公示里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责任。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纳思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7日举办第七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及于2023年3月15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企业为控股子公司珠海市纳思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纳思达信息科技”)给予新增加不得超过13亿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2023年6月14日,公司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支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企业为纳思达信息科技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内给予最高额金额为3亿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止2024年4月25日,保证范围为主导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之本钱存在的贷款利息(包含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毁约给债务人带来的损失和其他任何应付费用等。
以上贷款担保在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总计对外担保及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上市企业以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197.01亿人民币、上市企业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4.11亿人民币,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65.59%;上市企业以及子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度为12.80亿人民币,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8.06%。公司及分公司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到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损害的情况。
特此公告。
纳思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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