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证券简称:罗平锌电公示序号:2023-04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省罗平锌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罗平锌电”)前不久接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下称“昆明中级法院”)开具的有关投资人与企业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现就以上案子的工作进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基本概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昆明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投资人与企业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共1020件,受贿金额423,402,128.19元。以上案例中,有三起案子为公司发展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具体申购人起诉公司的案子,受贿金额为240,639,061.50元,已经被云南高级法院进行审核并驳回诉讼请求,在其中曾*伟、陈*明向中华共和国最高法院报请重审。投资者诉企业案子1017起,受贿金额182,763,066.69元。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19-018号公告、2020年上半年度汇报、2021-065号公告、2022-039号、2022-040号、2022-078号、2022-090号及2023-033号公告)。
全部提起诉讼案例中,企业已收到法院判决书的是17起。企业早期共与321名投资人签定和解书,已经向321名投资人付款投资损失34,720,824.40元(含诉讼费用);依据云南高级法院开具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向16名投资人付款1,181,792.40元(含诉讼费用)。
此次共收到48名投资人起诉判决书,在其中(2021)云01民初4694号案范*东积极向法院起诉明确提出撤诉申请,并得到人民法院允许;公司和剩下47名投资者已签定和解书,并已经向47名投资人付款投资损失1,378,871.00元(含诉讼费用);公司本次接到昆明中级法院开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云01民初3267号,裁定公司赔偿上诉人吴*玲8,841.00元,诉讼费用354元,由上诉人吴*玲担负213元,罗平锌电担负141元。
二、此次判决及裁定状况
1、昆明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注:以上昆明中级法院开具的判决书中,涉及到48名投资者起诉,受贿金额总共4,484,440.44元。当前公司与其他47名投资人达成协议,需向47名投资者付款调解赔偿费1,378,871.00元(含诉讼费用),具体已付款调解赔偿费1,378.871.00元(含诉讼费用);1起案子的上诉人明确提出撤诉申请,企业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2、昆明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主要内容
投资者吴*玲以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为理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诉讼,昆明中级法院于2020年9月1将该案子受理后,依规可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作出了案件审理。经审理,昆明中级法院觉得:
罗平锌电由于在信息公开中存在重大遗漏个人行为,组成证劵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方诉请一部分创立,对设立的一部分我院依规应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二、三、四、七、八、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罗平锌电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上诉人杨蓉玲损害8841元。
二、驳回申诉上诉人杨蓉玲的别的诉请。
假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内执行支付钱财责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翻倍付款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用354元,由上诉人吴*玲压力213元,由被告人罗平锌电有限责任公司压力141元。
如不服本判决,还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依据当事人或是代表者人数提起团本,上诉于云南高级法院。
三、是否存在别的并未公布的诉讼仲裁事宜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并未公布的小额诉讼、诉讼事宜,没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起诉、诉讼事宜。
四、此次判决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企业早期已对所有投资人案件记提预计负债7,798.72万余元,依据昆明中级法院的判决结论及处理结果,预估本判决对企业今天或中后期盈利数没有影响。
五、别的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现阶段共与368名投资人签定和解书,共已经向368名投资人付款投资损失36,099,695.44元(含诉讼费用);依据《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已经向17名投资人付款1,190,774.40元(含诉讼费用)。企业将持续关注投资人案件的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都以以上特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披露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簿文档
1、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云01民初1434号-1437号、1439号-1451号、1453-65号、1508号、1994号、1452号、3956号之八、(2021)云01民初4694号;
2、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云01民初3267号。
特此公告。
云南省罗平锌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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