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证券简称:中国石油公告编号:临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2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6月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264,615,119.96元,其中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35,622,857,119.96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A股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分红派息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2元。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9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以下简称沪股通)取得的股息红利,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98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如存在除前述QFII、沪股通股东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该等股东应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5、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59982395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57证券简称中国石油公告编号临2023-02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3日-1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了“走进上市公司”主题投资者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促进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本次活动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沟通交流活动基本情况
1、时间:2023年6月13日-16日
2、地点: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相关项目场地
3、调研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博时基金、源乐晟资管、嘉实基金、瓴仁投资、中国人保资管、泰康资产、光大证券、国联证券、中金公司、申万宏源、广发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贝莱德、中庸资本、惠理基金、盛博证券、瑞信证券、摩根史丹利、摩根大通、兴业证券、美银美林等
4、公司出席人员: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概要
问题一:塔里木油田作为公司西部增储上产的主力油气田,请介绍塔里木油田未来的产量计划、储量基础和成本控制。
回复:塔里木油田公司积极落实中国石油资源战略,深入开展增储上产行动,加快寻找战略接替领域和优质规模储量,力争到2025年实现油气产量当量3,600万吨,到2030年油气产量当量达到4,000万吨。
随着公司对于塔里木油田整体技术和地质认识的突破,油田产量持续上升,成本控制成效显著:一是随着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的推进,全员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二是在成本管理提升方面,持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提升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程度及成本分析的深度,围绕建设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目标,多维度持续深化对标管理,提升油田整体成本管理水平。
问题二:塔里木油田的钻井技术突破主要在哪些方面?理论和技术创新对塔里木油田增储上产的意义?
回复:近年来在塔里木油田的深层发现了较多具备效益开发的新储量,油田的钻井深度由勘探开发初期的3,000米左右,逐步提高到现在的8,000米以深,钻完井技术难度呈几何级增长,而成本稳中有降。近年来油田公司形成了超深层井身结构设计、钻井提速共十大工程技术系列,全面掌握了8,000米级钻井技术,高效勘探亚洲第一深井轮探1井(8,882米),安全打成国内陆上压力最高气藏克深13气藏(137.8兆帕),成功钻探9,396米深亚洲陆上最深油气水平井果勒3C井,引领超深层钻完井技术发展。配套形成国产化钻机、垂直钻井、140MPa井口装备、220℃水基钻井液体系等技术,创新形成超深层井身结构并实现油套管国产化,突显超深层钻探的技术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技术攻关,塔里木油田形成了两大地质理论(含盐前陆盆地和海相碳酸盐岩油气地质理论)、四大勘探开发技术(前陆冲断带天然气和缝洞型碳酸盐岩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深层砂岩油气藏和碎屑岩凝析气藏提高采收率技术)、六大工程配套技术(复杂区高精度三维地震、复杂超深井钻完井、超深复杂储层改造、深井超深井采油气、高温高压井完整性、复杂介质地面集输处理技术)。理论技术创新有效促进了油田高效勘探和效益开发,保障了增储上产和可持续发展。
问题三:科技进步以及建立智能运营中心对塔里木油田成本控制起到的作用?
回复:公司塔里木油田多年来持续推广应用实用效果好的先进技术,有力支撑了油田稳步增储上产和持续降本增效。例如依靠技术进步,显著缩短钻井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在钻机总数不变的情况下,今年1-4月油田钻井总进尺数提高了16%。同时,油田公司建立了智能运营中心,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自动化水平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
问题四:独山子石化乙烷制乙烯项目的乙烷供应情况和未来规划?
回复:公司独山子石化乙烷制乙烯项目的原料乙烷由塔里木油田供应。乙烷是天然气的副产品,乙烷回收技术成熟,收率达到95%以上。塔里木油田年产300多亿方天然气,富含乙烷、丙烷等组分,结合其资源禀赋,实现资源就地转化利用,成本优势显著。一期项目设计乙烯产能60万吨/年,由塔里木油田轮南轻烃厂提供原料,2022年投产当年即达到设计产能。
目前,二期项目正处于国家发改委审批阶段,设计乙烯产能120万吨/年,原料组成包括乙烷以及液化石油气、轻烃、轻油等。塔里木油田“十四五”末产量规划将达到3,600万吨油气当量产量,完全具备二期项目的原料资源保障能力。
问题五:独山子石化乙烷制乙烯项目工艺特点及优势?是否有自主知识产权?
回复:目前运行的60万吨/年乙烷制乙烯装置采用的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乙烷蒸汽裂解技术,其中原料增湿系统是公司自有的关键技术,项目全部DCS系统、裂解气压缩机、乙烯制冷压缩机、丙烯制冷压缩机等装备及其配套的控制系统、逻辑系统、电气化系统等均为公司和国内行业的自主技术。装置运行的主要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其裂解炉运行周期明显呈现出运行周期长的特点,优于国外引进技术。项目从开工至今,近两年时间保持安全平稳运行。
问题六:独山子石化乙烷制乙烯二期项目的氢气等副产品规划?在二氧化碳排放和绿色环保方面的亮点?
回复:独山子石化乙烷制乙烯一、二期项目满负荷运行副产氢气能力为7.2万吨,与两个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碳结合后可形成45万吨液氨、80万吨尿素的生产规模,实现两套装置副产氢气高效利用、二氧化碳零排放。此外,项目产生的污水通过蒸发结晶等工艺处理后,重新回收利用,实现污水零排放。
独山子石化乙烷制乙烯项目是中国石油绿色低碳专项示范项目,将全部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远低于国家对于相关项目的排放标准要求,体现了公司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积极进展。
问题七:公司建设的沙漠公路不仅支撑了公司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勘探开发,也解决了当地民生的出行和运输需求,作为ESG方面的标志性案例,请公司介绍沙漠公路具体情况。
回复:公司塔里木油田承担着塔克拉玛干沙漠公路防护林的绿化灌溉任务。这条“沙漠绿色走廊”全长436公里,全线采用滴灌技术,每5公里设一个浇灌水泵站,此前一直采用柴油供电抽水。2022年6月,新建的86座光伏发电站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落户”,万余块太阳能光伏板源源不断地将太阳能转化成电能抽水灌溉,为绵延436公里的沙漠公路生态防护林提供更加“绿色”的水源,帮助生态防护林灌溉维护工作实现碳中和。据测算,生态防护林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约2万吨,负碳部分可中和过往车辆的碳排放,为我国荒漠治理和沙漠公路运行维护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为建设“零碳”沙漠公路走出了一条新路。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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