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安徽省楚江高新科技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18]2055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南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海证券”)于2019年6月10日向4家特定对象公开增发rmb普通股票136,405,109.00股,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5.48元,募资总额为rmb747,499,997.32元,扣减各类发行费总计rmb19,814,459.74元, 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727,685,537.58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19年6月11日及时,业经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175号《验资报告》认证。我们公司对募资实施了专用账户存放规章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管理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应用,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募资实施了专用账户存放,并和募资储放金融机构、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 月17日,公司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营业部(下称“中信芜湖市支行”)设立募资重点帐户(账户:8112301011200511296)总金额 73,423.00万余元。
2019年6 月27日,企业、集团公司分公司江苏省天鸟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鸟高新科技”)、东海证券分别向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分行(下称“工行宜兴市分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分行(下称“农行宜兴市分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分行(下称“中行宜兴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宜兴市分行(账户:1103028829201082453)设立募资重点帐户,总金额19,200.00万余元;在农行宜兴市分行(账户:10648301040017410)设立募资重点帐户,总金额22,600.00万余元;在中行宜兴市分行(账户:518373397742)设立募资重点帐户,总金额2,900.00万余元。
公司已注销以上募集资金专户里的:工行宜兴市分行(账户:1103028829201082453)、农行宜兴市分行(账户:10648301040017410)、中行中国银行宜兴市分行(账户:518373397742)。上述情况募资专用型账号注销后,有关募资资金监管协议已停止。
三、此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状况
截止到2023年6月6日止,此次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如下所示:
企业:人民币元
为了方便账号管理,企业于近期办了以上募资专户的注销登记,注销贷款利息为7,037.54元,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要求将这些帐户注销贷款利息转到企业银行结算账户。
以上募资专用型账号注销后,有关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安徽省楚江高新科技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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