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9版)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和外国投资者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构成。投股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另类投资分公司中信证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项目投资”);外国投资者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双赢20号职工参加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双赢20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建投基金-双赢22号职工参加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双赢22号资产管理计划”)。
2、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28.15亿港元,占原始发行数量的15.00%。最后战略配售数量和额度将于2023年6月15日(T-2日)明确发行价后确定。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最后配股数量以及原始配股数量差值将依据回拨机制要求的基本原则开展回拔。
(二)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
1、投股行为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股主体是中信证券项目投资。
2、投股总数
依据《实施细则》规定,投股数量和额度将依据外国投资者此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划档明确:
(1)发行规模不够10亿的,投股比例是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余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够20亿的,投股比例是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余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够50亿的,投股比例是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人民币;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投股比例是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人民币。
实际投股额度将于2023年6月15日(T-2日)发行价确认后确立。
中信证券投入的原始投股比例是此次发行数量5.00%,即276.05亿港元。因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数量以及最后具体发行规模有关,主承销商将于明确发行价之后对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总数作出调整。
(三)外国投资者管理层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双赢20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双赢22号资产管理计划。
2、参加经营规模详细情况
双赢20号资产管理计划、双赢22号资产管理计划拟参加战略配售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此次发行体量的10.00%,即552.10亿港元;与此同时,参加申购额度总计不得超过9,093.00万余元。详情如下:
①双赢20号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者名字、职位、拥有帐户市场份额占比:
注1:双赢20号资产管理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资经营规模2,298.00万余元,参加申购经营规模最高为2,298.00万余元。
注2:合计数与各处成绩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存有的差别是由四舍五入导致,相同;
注3:如果没有特别提示,此表所列报职位均是参与者于外国投资者场所担任职务,相同;
注4:最后申购股票数待2023年6月15日(T-2日)明确发行价后确定,相同;
注5:北京市芯动致诚电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系外国投资者控股子公司。
②双赢22号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者名字、职位、拥有帐户市场份额占比:
注1:双赢22号资产管理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资经营规模6,795.00万余元,参加申购经营规模最高为6,795.00万余元;
注2:北京市芯动致诚电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系外国投资者控股子公司。
(四)配股标准
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人都已与外国投资者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没有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还许诺依照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申购其服务承诺申购的股票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缴纳申购资产。
2023年6月14日(T-3日)前,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将为主承销商全额交纳申购资产。主承销商在确认发行价后依据本次发行标价情况判断各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最后配股额度、配股总数,如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获配额度小于其预缴税款金额,主承销商将及时退还差值。
2023年6月16日(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将公布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名字、战略配售回拔、获配股票数及其限售期分配等。2023年6月21日(T+2日)发布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下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公布最后获配参与其中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名字、股票数及其限售期分配等。
(五)限售期限
中信证券项目投资此次投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24月。
双赢20号资产管理计划、双赢22号资产管理计划获配个股的限售期为12三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时候起算起。
限售期期满后,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对获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六)审查状况
主承销商及与聘用的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对此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选择规范、配股资质及存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要求外国投资者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就审查事宜出示承诺书。有关审查文件和法律意见书将在2023年6月16日(T-1日)开展公布。
(七)有关服务承诺
根据《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中信证券项目投资、双赢20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双赢22号资产管理计划已签定《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承诺函》,对《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相关事宜展开了服务承诺。
参加配股的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中信证券项目投资)服务承诺,不运用获配股权获得股东影响力危害外国投资者正常的生产运营,没有在获配股权限售期内谋取外国投资者管控权。
(八)认购账款交纳及验资报告分配
2023年6月14日(T-3日)前,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理应全额交纳新股申购资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在2023年6月27日(T+4日)对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交纳的申购资产到账问题进行检审,并提交汇算清缴报告。
三、线下初步询价分配
(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
1、此次网下发行对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车险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达标境外机构及合乎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管理、投资者不可参加此次线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加此次网下发行的投资人必须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标准所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规范。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下投资者理应申请办理进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CA资格证书后才可参加本次发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网下投资者CA资格证书即原线下IPO认购服务平台CA资格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号开始第四个交易时间2023年6月12日(T-5日)为基准日,除开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技创新创业等内容封闭式运行股票基金与封闭式运行战略配售基金在这个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基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每日平均总市值应是1,000万余元(含)之上之外,别的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这个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基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每日平均总市值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市值计算标准依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实行。
5、拟参加此次网下发行中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当2023年6月9日(T-6日)至2023年6月13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emp.csc.com.cn)递交审查材料及资金证明原材料。以上文档需要经过主承销商审查验证。如系统软件出现异常、没法正常运转时,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络。
合乎这些条件并且在2023年6月13日(T-4日)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开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CA证书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方可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归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化的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理应达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要求的前提条件;
(2)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下称“中基协”)进行备案,且不断合乎中基协备案标准;
(3)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整体实力,其管理方法在中基协备案商品总数量近期2个一季度应均是10亿人民币(含)之上,且近三年管理方法产品中最少有一只持有期2年(含)以上商品;
(4)合乎监督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标准的其他要求;
(5)于2023年6月13日(T-4日)下午12:00前递交在监管部门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及其私募基金商品设立的备案程序等有关审查原材料。期货交易投资管理分公司参考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管。
7、严禁参加此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人的范畴
网下投资者归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参加此次网下发行:
(1)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2)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主承销商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3)主承销以及大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
(4)以上第(1)、(2)、(3)项上述者的密切相关的家庭主要成员,包含另一半、儿女及配偶、爸爸妈妈及其配偶的爸妈、兄妹及配偶、伴侣的兄妹、儿女伴侣的爸爸妈妈;
(5)以往6个月与主承销商存有证券承销、包销业务往来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或已经与主承销商签定证券承销、包销合同和协议或达到有关意愿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6)根据配股可能造成不正当行为或不当得利的许多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和管理;
(7)列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出现异常名册和限制名单里的投资人或配售对象;
(8)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得证劵一、二级市场价格比为基本投资的目的参加先发证劵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
(9)参加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人。
以上第(2)、(3)项规定的严禁配售对象管理的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以外,但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别的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第(9)项里的证券基金管理员管理的未参加战略配售的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以外。
8、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最高为1,900.00亿港元,占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50.61%。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谨慎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参加初步询价时,请尤其注意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相对应的拟申购额度是不是超出其发放给主承销商以及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填写的近期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当然日,2023年5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配售对象创立不满意一个月的,请尤其注意拟申购额度是不是超出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买卖日(2023年6月7日,T-8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主承销商发觉网下投资者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可以拒绝或去除该配售对象的价格。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发行或是网上发行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凡参加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论是否合理价格,均不能参加网上发行。
10、参加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不可参加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以上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做为证券基金管理员管理的未参加战略配售的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以外。
11、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及配股时对网下投资者存不存在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投资人应按照主承销商的需求进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分配控股股东采访、属实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会关系名册、相互配合其他关联性调研等),如网下投资者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严令禁止情况的,或经核实不符配股资质的,主承销商有权利拒不接受其初步询价或是向开展配股。
(二)网下投资者审查原材料的递交方法
全部拟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同时符合投资人标准,并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6月9日(T-6日)至2023年6月13日(T-4日)12:00前)根据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申请注册同时提交有关审查原材料。
线下投资者以及配售对象的信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并且具有科创板权限的信息为标准。配售对象就是指参加网下配售的投资人或者其管理方法的商品。未能这一规定时段前完成注册登记的,不得参加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备案登记不一致而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自傲。
1、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供的材料规定
全部投资人及配售对象应当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递交审查原材料的电子档。纸质的正本不用邮递。需提供的材料包含《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企业营业执照、《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资金证明原材料(包含《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归纳版及PDF盖公章版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投资人情况表(如果需要)、私募产品办理备案函(如果需要)等,相关信息所有必须盖章公司印章。如未按照要求递交,主承销商有权利评定该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相关要求如下所示:
(1)有心参加此次初步询价并符合主承销商网下投资者标准化的投资人均要递交《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投资人可以从“项目列表”页面上点一下芯动联科新项目下方“投资人资质证书服务承诺函模板”下载最新模版,盖上公司印章并上传。《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规定,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2)全部投资人都应向主承销商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全部投资人都应向主承销商递交《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投资人需要在“模版下载”中下载模板,填好详细并上传。递交《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时要提交EXCEL版及盖公章版PDF。
(4)全部投资人都应向主承销商递交配售对象资金证明原材料:投资人提交《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归纳版、配售对象提交《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PDF版(盖上公司印章或外界证实组织章)。网下投资者应保证在《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归纳版中填报的资产总额数据信息与其说递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PDF盖公章版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中相对应的资产总额经营规模额度保持一致。
《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归纳版:网下投资者需在投资人资料上传页面中传其拟参加此次认购所有配售对象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归纳版。EXCEL模板可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下载。
《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PDF盖公章版及证明材料相关要求如下所示:
①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达标境外机构证劵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需提供近期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个月最后一个当然日,2023年5月31日)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托管机构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代管业务专用章;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需提供截止到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买卖日(2023年6月7日,T-8日)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托管机构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代管业务专用章;
②技术专业投资者直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需提供近期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个月最后一个当然日,2023年5月31日)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
③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方案、保险资产管理商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需提供近期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个月最后一个当然日,2023年5月31日)由代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金融托管机构没法出示总资产汇报,应当由托管机构出示基金估值表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及其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基金估值表和总资产汇报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
参加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需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适时调整认购经营规模,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额度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其发放给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以及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填写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如拟申购额度超出上述情况资产总额的孰低值,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可以拒绝或去除有关配售对象价格,并申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5)若配售对象归属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证劵投资账户、达标境外机构证劵投资账户、组织直营投资账户,也无需递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此外的许多配售对象都应在“模版下载”中免费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好详细并上传。递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时要提交EXCEL版及盖公章版PDF。
(6)给予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包含但是不限于办理备案函、备案查询系统截图)。应当向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员或私募投资基金(含期货交易所以及资管子公司商品),还需提供由中基协公布的高效的办理备案确认书的盖公章扫描文件或备案查询系统截图等其它证明文件。
2、审查原材料递交流程
投资人请登录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https://emp.csc.com.cn),点一下“已经发售新项目”,并依据网页页面右上方《操作指引下载》的操作指南(如无法打开,请升级更换新电脑浏览器),在2023年6月13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申请注册同时提交有关审查原材料。新用户注册环节中需提供有效手机号,一个手机号码只有注册一个客户。因为主承销商将在投资人原材料审查环节中第一时间以手机短信或是手机意见反馈进度,请尽快在本次发行环节中全过程保持电话畅通。
客户在提供可靠手机号,接受到短信验证码,并登录成功后,按照如下所示流程在2023年6月13日(T-4日)12:00前根据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申请注册同时提交有关审查原材料;
第一步:点一下“已经发售新项目—芯动联科—进到询价采购”连接进到投资人信息填写网页页面;
第二步:递交投资人基本资料,包含键入并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全名,键入正确营业执照号码和正确中国证券业协会编号,及其手机联系人名字、电子邮箱和办公室电话。点一下“储存及下一步”;
第三步:挑选拟参加询价采购的配售对象,并点一下“储存及下一步”;
第四步:不一样配售对象依据上述“1、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供的材料规定”,递交对应的原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模版皆在网页页面右边的“模版下载”处)。
之上流程结束后,点一下递交并等候审核通过后短信提醒(请保持电话畅通)。
3、投资人常见问题
网下投资者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以上原材料的,主承销商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解决。主承销商将与侓师对投资相关资质标准进行核实,如投资人满足条件、不予以相互配合或者提供不实信息,主承销商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解决。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具体情况不一致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三)网下投资者资质审查
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将会对投资人资质证书进行核实且有很有可能同时要求进一步给予证明材料,投资人应予以紧密配合。如投资人满足条件、投资人或者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新产品的出资人归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定义的关联企业、投资人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无法详细递交有关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公告所规定的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主审批核对关联企业,保证没有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存有一切直接和间接关联性新股网下询价。投资人参加询价采购则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不存在什么直接和间接关联性。若因投资人的缘故,造成关联企业参加询价采购或出现关联企业配股等状况,投资人需承担从而所形成的主要责任。
(四)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
1、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发表日(2023年6月9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询价日(2023年6月14日,T-3日)9:30前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递交定价原则以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线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理应执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未能询价采购开始之前递交定价原则、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
(下转C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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