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8证券简称:浙江力诺公示序号:2023-03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05月23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状况
1、公司在2023年05月23日举办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所示:拟以分红配股除权日的总市值136,34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价税合计),总计发放股利34,085,000.00元(价税合计)。此次股东分红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此次股东分红后,企业剩下可供分配利润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分派。
如除权日应分派股票数与现阶段预估不一致的,企业将采取分配总金额不会改变标准对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作出调整,后面将发布消息表明变更后的分配占比。
2、分配计划方案自公布日起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预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计划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间距股东会根据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36,34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5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5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5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06月19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0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06月1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06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06月08日至登记日:2023年06月19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相关资询方法
资询详细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开发区望海路2899号
咨询管理公司: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人:冯辉彬
热线电话:0577-65728108
发传真:0577-65218999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4、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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