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编码:002251公示序号:20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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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企业《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以及公司自纠自查,发觉《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结构”之“五、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状况”之“2、任职情况”中“企业在职及报告期卸任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近三年监管机构处罚状况”及“第六节重大事项”之“十二、惩罚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信息有忽略,现给予填补更改。此次填补更改不会对公司2022本年度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一、实际更改具体内容:
(一)企业《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结构”之“五、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状况”之“2、任职情况”中“企业在职及报告期卸任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近三年监管机构处罚状况”
更改前:
“企业在职及报告期卸任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近三年监管机构处罚状况
□可用√不适合”
更改后:
“企业在职及报告期卸任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近三年监管机构处罚状况
√可用□不适合
1、公司在2022年10月接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省监管局(下称:“湖南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27号)的行政监管措施认定书),因为公司2021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为-1.8亿人民币。企业本年度净资产为负,但企业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公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没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公布。湖南证监局确定对企业、王填、刘亚萍、师茜采用出示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征信系统。
2、公司在2022年11月接到深圳交易所下达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圳上〔2022〕1113号),因2021年公司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为-18,413.21万余元,企业未能2021本年度完毕的时候起一个月内开展年报披露时间,迟至2022年4月23日公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深圳交易所对企业给与处理决定的处罚,对企业董事长兼总裁王填、财务经理刘亚萍、董事长助理师茜给与处理决定的处罚,计入上市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二)企业《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大事项”之“十二、惩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更改前:
“十二、惩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可用√不适合
企业当年度不会有惩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更改后:
“十二、惩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可用□不适合
整改情况说明
√可用□不适合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十分重视相关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课程的学习,加强规范运作观念,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方法,提升成本核算水准,避免以上事宜再次出现,推动企业营养健康、稳定性和稳定发展。”
二、别的表明
除了上述调节外,企业《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一致,更改后《2022年年度报告》将和本公告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企业对于该更改为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烦请广大投资者原谅。
特此公告。
vivo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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