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公示序号:2023-071
可转债编码:118026可转债通称:利元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先发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经所有发售商品流通:否
●是不是涉及到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转赠占比
每一股红股0.40000元(价税合计)
每一股转赠0.4股
●有关日期
一、根据分派、转增股本策略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计划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派、转增股本计划方案
1.派发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88,304,492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40000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35,321,796.80元(此次股东分红总金额差别系每一股分派额度四舍五入后尾差而致),转赠35,321,797股,此次分派后总市值为123,626,289股。
注:依据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急预案,如果在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股权所属/资产重组股权回购注销等导致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股票分红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股票分红额度;与此同时保持每一股转赠占比不会改变,调节转增股本总金额。截止到此次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因为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企业总市值增加到了88,304,492股,经调节的每一股分派额度四舍五入后仍然是0.40000元(价税合计),因为每一股分派额度未产生变化,因而分派总金额由35,321,744.80元调整至35,321,796.80元。此次股东分红总金额与分配预案中股东分红总金额差别系每一股红股的位数四舍五入调节而致。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转增股本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1)除企业自主发放目标外,企业其他股东红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派派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公司股东股票数,按比例分配立即记入股东账户。
2.自己派发目标
惠州利元亨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卢家红、高雪松、杜义贤。
3.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本人(包含证券基金)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仓时限(指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获得企业股票之日至出让交收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拥有时长)超出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40000元;持仓时限在1年之内(含1年)的,此次分红配股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40000元,待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以其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和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相关规定,公开后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按上述第(1)项规定测算缴税,持仓时长自公开日起测算;公开前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36000元。
(3)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非居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减征10%税率征缴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36000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获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税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4)针对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QFII获得企业发放的股利分配、收益,由企业代收代缴10%企业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36000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获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税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5)针对拥有企业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根据“港股通”
拥有企业股票股东,其股权收益会由企业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照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缴税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实行,我们公司依照10%税率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36000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收益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的税收政策,可按相关规定自主申请办理。
(6)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其红股企业所得税对其按税收法律法规自主交纳,企业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工资每一股rmb0.40000元。
(7)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源头为个股股本溢价所产生的资本公积,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缴税。
五、总股本变动表
企业先发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经所有发售商品流通:否
六、摊低每股净资产表明
执行送转股方案后,按新总股本123,626,289股摊低计算出来的2022本年度每股净资产为2.34元。
七、相关资询方法
有关此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下列联系电话进行了解:
联络单位: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2-2819237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公示序号:2023-072
可转债编码:118026可转债通称:利元可转债
广东利元亨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2本年度执行权益分派时调节
“利元可转债”转股价格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节前转股价格:174.87元/股
●调整转股价格:124.62元/股
●“利元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6月20日
经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066号)允许申请注册,广东利元亨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推出了95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总额为rmb95,000.00万余元。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2〕311号文允许,企业本次发行的95,0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在2022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利元可转债”,债卷编码“118026”,“利元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8.94元/股。
2023年1月6日,因为公司实现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所属期归属的304,362股股票的登记,转股价格由218.94元/股调整至218.59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2月7日起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5)。
2023年6月2日,因为公司股价碰触《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前提条件,经股东会受权,董事会将“利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为174.87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6日起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7)。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一)依据《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在“利元可转债”发售以后,若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配送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使公司股权变化时,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二)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58)。
因“利元可转债”已经在2023年4月28日起进到转股期,导致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企业依照保持股票分红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股票分红额度;与此同时保持每一股转赠占比不会改变,调节转增股本总额标准,对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急预案的每一股现钱分派额度及转增股本总金额开展适当调整。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每股现金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0)。
二、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和调整结论
依据《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按下列公式计算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转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n为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转股价。
即P0=174.87元/股,D=0.40000,n=0.4,P1=124.62元/股(按四舍五入标准保存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利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现阶段的174.87元/股调整至124.62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0日(权益分派股票除权日)起起效。“利元可转债”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权益分派除权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2023年6月20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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