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证券简称:中控技术公示序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先发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经所有发售商品流通:是
此次权益分派新增加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为165,968,621股
●是不是涉及到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转赠占比
每一股红股0.75元
每一股转赠0.45股
●有关日期
一、根据分派、转增股本策略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计划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7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派、转增股本计划方案
1.派发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542,017,018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5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406,512,763.50元,转赠243,907,658股,此次分派后总市值为785,924,676股。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转增股本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1)除企业自己派发目标外,企业其他公司股东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公司股东股票数,按比例分配立即记入股东账户。
2.自己派发目标
褚健、杭州市元骋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褚敏、申万宏源证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申万宏源证券中控技术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管计划、广发证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广发证券中控技术员工持股计划2号单一资管计划的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派发。
3.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和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人(包含证券基金)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仓时限(指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获得企业股票之日至出让交收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拥有时长)超出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75元;持仓时限在1年之内(含1年)的,此次分红配股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75元,待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以其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实际实际税率为: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和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开后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按规定测算缴税,持仓时长自公开日起测算;公开前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即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675元。
(3)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非居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10%税率征缴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675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获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税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4)针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有关规定:由企业依照10%税率统一代收代缴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675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收益必须享有一切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的税收政策,可按相关规定自主申请办理。
(5)针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根据“港股通”拥有本企业股票股东,其红股会由我们公司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的相关规定,该红股会由我们公司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675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收益必须享有一切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的税收政策,可按相关规定自主申请办理。
(6)针对持有公司于德国瑞士证交所公开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GDR)的投资人(以下简称“GDR投资人”),其红股会由我们公司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GDR相对应的地区基本A股个股名义持有人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发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款要求,以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自获得GDR分红收入后,如GDR投资人必须享有有关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我们公司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GDR投资人的证券登记日与A股公司股东证券登记日同样,红股会由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于瑞士时间2023年7月3日根据EuroclearBankSA/NV、ClearstreamBanking,S.A.发放到GDR投资人。
(7)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由经营者按税收法律法规自主确定是否需在本地缴纳税款,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rmb0.75元。
(8)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源头为个股股本溢价所产生的资本公积,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缴税。
五、总股本变动表
企业先发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经所有发售商品流通:是
此次权益分派新增加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为165,968,621股
六、摊低每股净资产表明
执行送转股方案后,按新总股本785,924,676股摊低计算出来的2022年度每股净资产为1.11元。
七、相关资询方法
有关公司本次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如有任何疑问,按照下述联系电话进行了解:
联络单位: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571-86667525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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