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证券简称:丰山集团公示序号:2023-050
可转债编码:113649可转债通称:丰山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6月26日
●可转换债券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7日
●可转换债券兑息日:2023年6月27日
江苏省丰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6月27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2023年6月27日逐渐付款2022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内利息。结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概述
1、债卷名字:江苏省丰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卷通称:丰山可转债
3、债卷编码:113649
4、债卷种类:可转换为公司发展A股个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售总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总额为rmb50,000万余元。每个颜值100元,按颜值发售,发行数量为500万多张。
6、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时限为自发售之日起6年,即2022年6月27日至2028年6月26日
7、债券的收益率: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8、债券上市时长:2022年7月21日
9、债券上市地址:上海交易所
10、付息期限和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任何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利息最终一年利息。
(1)计算利息年度的利率计算
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下称“年息”)指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付息债权备案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开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国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中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3)付息债权备案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备案日为每一年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备案日前(包含付息债权备案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A股个股的可转换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4)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得到的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以后的5个工作日日内,企业将还款全部期满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本钱及最终一年利息。股权转让本年度相关违约金和利息股利分配的所属等事宜,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
11、初始转股价格:13.80元/股
12、全新转股价格:13.73元/股(因公司执行2022年度权益分派,对“丰山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做出适当调整,由13.80元/股调整至13.73元/股)。
13、资信评级:企业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平稳,丰山可转债信誉等级为AA-。
14、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5、贷款担保事宜:以自有资产质押担保,自有资产包含土地资源、房地产、设施等。
16、备案、代管、清算组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此次还息计划方案
依据《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此次还息为“丰山可转债”第一年还息,计算利息期间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6日。今天债券票面利率为0.3%(价税合计),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0.30人民币(价税合计)。
三、付息债权备案日、除权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6月26日
2、可转换债券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7日
3、可转换债券还息日:2023年6月27日
四、还息目标
此次还息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整体“丰山可转债”持有者。
五、还息方式
1、我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署授权委托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书,授权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展债券兑付、兑息。如我们公司未按时发放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协议终止授权委托债券兑付、兑息服务项目,后面兑现、兑息全部由我们公司自行负责申请办理,有关执行事项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今天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把今天债券贷款利息全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系统会债券利息划交给对应的兑现组织(证劵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投资人于兑现组织领到债券利息。
六、有关投资人交纳债卷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可转换债券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债卷持有人应交纳债券利息个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rmb0.30元(价税合计),具体发放贷款利息金额为0.24元(税后工资)。可转换债券贷款利息个税将统一由相关兑现组织承担代收代缴或直接向各兑现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如各还息营业网点不履行以上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所产生的法律依据由相关还息营业网点自己承担。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针对拥有可转换债券的法人企业,其债卷利息所得税自主交纳,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具体发放总金额rmb0.30元(价税合计)。
3、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具体发放总金额rmb0.30元(价税合计)。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七、有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外国投资者:江苏省丰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大道北1号
手机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515-8337886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国金证券城市广场1栋楼第4层
手机联系人:胡宏欣、郑源秋
联系方式:025-83387706
3、基金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方式: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江苏省丰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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