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5证券简称:退市泽达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现任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一、诉讼二、诉讼三、诉讼四处于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阶段。
2.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本次进展涉及金额和事项:诉讼一、诉讼二、诉讼三已冻结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9,369,815.01元人民币。诉讼三、诉讼四已冻结自有资金账户余额合计433,098.51元人民币。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将对公司2023年损益存在影响。后续公司可能存在大额的赔偿风险。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诉讼事项文件,现就公司所涉部分诉讼事项及已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9,369,815.01元人民币,冻结自有资金账户余额合计433,098.51元人民币事项情况进行披露。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和进展
诉讼一基本情况和进展:
原告:合计12名自然人投资者。各原告推选的拟任诉讼代表人为胡邦伟和周安心。
被告:公司等合计11名被告。
案号:(2023)沪74民初669号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诉讼方式: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公司赔偿各原告损失共计821,531.01元;
(2)请求依法判决除公司外的其余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进展情况:公司名下开立的四个募集资金账户被上海金融法院因投资者诉讼案件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80,000,000元。
诉讼二基本情况和进展:
被传唤人: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林应(被告三)
案号:(2023)苏0591民初6045号
主要内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归还本金8,921,134.56元,欠息59,437.06元,复利80.19元(暂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自2023年3月22日起以欠息59,437.06元为基数,6.15%年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的复利;自2023年3月22日起以8,921,134.56元为基数,按照6.15%年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及复利;
2.判令被告一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律师费24.75万元;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一、二、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诉请合计金额为9,228,152元)
进展情况:公司开立于中国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冻结,被冻结额度为9,228,152元。
诉讼三基本情况和进展:
原告:江苏盛世华为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1)、赣江中药创新中心(被告2)
案号:(2023)赣0192民初1803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1和被告2支付原告工程款2,700,000元,并支付利息243,000元。(以270万为基数,每日万分之为五为标准,从2023年1月14暂计算至2023年7月24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1和被告2承担。
进展情况: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及开立于江苏银行的自有资金账户被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943,000元。
诉讼一、诉讼二、诉讼三已冻结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9,369,815.01元人民币。
诉讼四基本情况和进展:
申请人: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定书:(2023)苏0505财保536号
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7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诉讼三、诉讼四已冻结自有资金账户余额合计433,098.51元人民币。
三、公司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将对公司2023年损益存在影响。目前公司受退市影响经营规模下降、资金紧张,未来可能因贷款逾期等面临进一步的诉讼而导致资产被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出现。后续公司可能存在大额的赔偿风险。
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5证券简称:退市泽达公告编号:2023-047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现任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为20%。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间,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提示: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17号《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8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88555
2、证券简称:退市泽达
3、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8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6月30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已经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可以在退市整理期继续交易本公司股票。投资者尚未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参与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6.1.2条科创板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于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退市整理期前10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0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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