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示序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状况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1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允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明冠项目投资”)将其持有的东盛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盛财通”)70%公司股权转让给南昌睿象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南昌睿象”),出让合同款总额为4,500.00万余元。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3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4)。
二、本次交易进度
前不久,明冠项目投资已经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手续,明冠项目投资不会再拥有东盛财通的股份。依照《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股权质押合同》(下称“《质押合同》”)承诺,明冠投资在转交所有东盛财通证件、图章给南昌睿象和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相关手续至南昌睿象付款最后一笔东盛财通股权转让款1,500.00万人民币期内,南昌睿象根据《质押合同》承诺把它转让的东盛财通的70%股份质押给明冠项目投资。
目前为止,明冠项目投资已收到南昌睿象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为3,000.00万余元。依照《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承诺,南昌睿象应先剩下股权转让款1,500.00万余元于2023年8月31日前付款。
三、风险防范
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股权出售后续工作进展,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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