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证券简称:青云科技公示序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7月3日
●此次股东会所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会种类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三)投票方式:此次股东会所使用的表决方式是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四)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办日期:2023年7月3日14点30分
举办地址:北京丰台丽泽路16号楼汇亚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7月3日
至2023年7月3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六)股票融资、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流程帐户和港股通投资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资、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流程有关帐户及其港股通投资人的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执行。
(七)涉及到公开招募公司股东选举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宜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1、表明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此次递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早已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根据,有关公示已经在2023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给予公布。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举办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刊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提案:无
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1
4、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网络投票常见问题
(一)我们公司公司股东根据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履行表决权的,既能登录交易软件微信投票(根据指定交易的证劵公司买卖终端设备)进行投票,还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站地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初次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进行投票的,投资人必须完成公司股东身份验证。具体步骤请见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址表明。
(二)同一投票权进行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多种方式反复开展决议的,以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三)公司股东对每一个提案均决议结束才可以递交。
四、大会参加目标
(一)除权日在下午收盘的时候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会(详细情况详细下列),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自然人股东。
(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三)企业聘用律师。
(四)有关人员
五、大会备案方式
为确保此次股东会的成功召开,结合公司股东会参加总数分配会议厅,降低开会备案时长,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提前备案确定。
(一)备案时长
2023年6月30日早上10:00-12:00、在下午14:00-17:00
(二)备案地址
北京丰台丽泽路16号楼汇亚大厦25层。
(三)备案方法
拟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需持下列文档在相关时长、地址现场办理。
1、法人股东亲身参加股东会大会的,持本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份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应提供受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份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扫描件、受权委托书原件(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登记。
2、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身参加股东会大会的,凭个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权证明申请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人参加股东会大会的,凭代理商人的身份证号、法人授权书(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权证明申请办理登记。
3、外地公司股东能够信件、电子邮件方法备案,信件、电子邮件以到达企业的为准,在信件或电子邮件上须注明公司股东名字、股东账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并需另附以上1、2款所列证明文件影印件,信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眼,列席会议时需提交正本,企业拒绝接受手机方法办理相关手续。
4、股票融资投资人列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融资有关券商的企业营业执照、股票账户证实以及给投资者开具的法人授权书;投资人为个人,还应当持身份证或其它可以反映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投资人为机构,还需持本单位营业执照、与会人员身份证件、企业法人代表开具的法人授权书。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现场会议参加者吃住及差旅费自立;
(二)出席会议公司股东请带上相关证明提早三十分钟抵达大会现场办理每日签到;
(三)此次股东会节目主持人公布当场列席会议股东和委托代理人总数及所拥有投票权的总数以前申请办理结束出席会议登记股东均有权利参加此次股东会,以后抵达会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能够列席但是不能参加投票选举。
(四)大会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丰台丽泽路16号楼汇亚大厦25层
邮政编码:100073
手机:010-83051688
电子邮箱:ir@yunify.com
手机联系人:张腾
特此公告。
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配件1:法人授权书
配件1: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兹委托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7月3日举行的贵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时间日期
备注名称:
受托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证券代码:688316证券简称:青云科技公示序号:2023-040
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改选企业非独立董事
及聘用财务主管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5日公布了《关于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6),崔天舒先生个人原因已申请辞掉企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财务主管职位,离职后辞去企业一切职位。
一、有关改选董事的现象
公司在2023年6月12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考生的资质审查,董事会允许候选人唐文松老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发展第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以上提案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执行董事侯选人任职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日起至第二届股东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有关聘用财务主管的现象
公司在2023年6月12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财务主管考生的资质审查,董事会允许聘用肖海娥女性(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发展第二届股东会财务主管,任职期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日起至第二届股东会任期届满日止。
独董对于该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实际详细企业同一天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配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文松老先生,1987年生,中国籍,有美国居留权,ImperialCollegeLondon(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研究生,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FlintInnovationsLimited(UK)ManagingDirector(经理);2019年10月迄今任FydeInnovationsLtd(UK)ManagingDirector(经理);2016年10月迄今任燧炻自主创新(北京市)有限公司老总、主管,为燧炻自主创新(北京市)有限公司创始人。
目前为止,唐文松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及其它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无关联性;不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企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况;没被证监会采用证券市场禁入对策;没被证交所公布定性为不适宜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分和证交所公开谴责或处理决定;并没有因涉嫌诈骗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或是涉嫌违规违反规定被证监会立案查处等情况;经查看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财务主管个人简历:
肖海娥女性,1979年生,中国籍,无海外居留权,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文凭。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于北京易捷思达科技有限公司出任高端财务主管。2018年7月至2022年8月在国宏中晶投资有限公司出任首席运营官(CFO)。2022年9月添加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任财务部门高级总监。
目前为止,肖海娥女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及其它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无关联性;不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企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的爱形;没被证监会采用证券市场禁入对策;没被证交所公布定性为不适宜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分和证交所公开谴责或处理决定;并没有因涉嫌诈骗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或是涉嫌违规违反规定被证监会立案查处等情况;经查看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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