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证券简称:华海清科公示序号:2023-038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国投集团(上海市)科技创新转化股权投资公司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国投基金”)拥有华海清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权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以上股权由来均是企业IPO前获得的股权,且已经在2023年6月8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国投基金因本身融资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总计总数不得超过2,133,334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00%,在其中: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1,0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1.00%),高管增持期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0月9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1,0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1.00%),高管增持期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9月19日。
在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如果发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国投基金减持股份总数将结合公司到时候最新总市值数量和减持计划占比(竟价高管增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0%)开展适当调整。
公司在2023年6月13日接到国投基金发送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有关减持计划实际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公司股东自企业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1、国投基金根据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3/6/20~2023/9/19;
2、国投基金此次拟减持股票总数总计不得超过2,133,334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00%;在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如果发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国投基金方案减持股份总数将结合公司到时候最新总市值数量和减持计划占比(竟价高管增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0%)开展适当调整。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1、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自外国投资者个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三板转板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个人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此前在此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复购这部分股权。
(2)本公司/自己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个股时,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实行。
(3)本公司/自己将忠诚履行协议,如本公司/自己违背以上服务承诺或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减持股票的,本公司/自己将于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书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协议具体原因同时向公司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违规减持外国投资者个股所得的盈利归外国投资者全部。”
2、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本公司/自己将来不断看中外国投资者及其所在领域未来发展趋势,并对发展方向满怀信心,可在公司/自己持有外国投资者股份锁定期期满后逐渐高管增持。本公司/自己持有外国投资者在股份锁定期满、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证交所管控标准且不违背本次发行申请办理、审批及发售全过程中本公司/自己已经正式盖公章/签定所做出的别的服务承诺的情形下,将依据融资需求、项目投资分配等各个方面要素决定是否高管增持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及实际高管增持总数。
2、本公司/自己持有外国投资者股份锁定期满时本公司/自己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权将遵循下述规定:
(1)高管增持标准:本公司/自己将根据本次发行申请办理全过程中本公司/自己宣布盖公章/签定开具的各类服务承诺标明的股份锁定期限规定,并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股份锁定期限内不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个股。在相关股份锁定期满时,本公司/自己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权;
(2)高管增持方法:本公司/自己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
(3)减持股份的价钱:本公司/自己高管增持所拥有华海清科股份的价钱依据那时候市场价格及交易规则实际明确。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公司/自己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将于初次高管增持的十五个买卖日前向证交所汇报并事先公布减持计划。根据多种方式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将提早三个买卖日,并依据监管机构、上海交易所到时候适用标准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不履行以上约定的管束对策:本公司/自己如不履行以上高管增持意愿的承诺事项,将于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布新闻中公布表明未履行协议具体原因同时向发行人的公司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本公司/自己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减持股份带来的收益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如果因本公司/自己违背以上承诺事项给外国投资者或者其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本公司/自己可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有待观察,国投基金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状况等情况适时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及其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数量等;此次减持计划系国投基金根据自己的分配及计划的自行决定,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运营造成影响。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国投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政策执行高管增持,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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