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2证券简称:斯瑞新材公示序号:2023-020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执行董事持仓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陕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斯瑞新材”)执行董事陈军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16,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3.73%。以上股权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以及企业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其中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14,940,000股已经在2023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并发售商品流通;持有公司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5,976,000股已经在2023年6月15日发售商品流通。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执行董事本身资产必须,以上执行董事方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规则相结合的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916,0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16%;
此次减持计划期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始行减持计划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执行;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减持计划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执行。
以上股份减持价钱按高管增持执行时市场价格明确,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股权变化事宜,将依据股权变化对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公司在近日接到以上执行董事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有关减持计划状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注:多种方式获得为公司发展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执行董事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
1、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自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2、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自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执行董事陈军于企业上市时服务承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①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1今年年底,自己持有公司股权不出让;
②在担任执行董事/董秘/财务经理/经理/副总期内,自己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5%,辞职后6个月不企业转让股权。
③公司存在下列重大违法情况碰触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或是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止企业股票暂停上市前,自己不高管增持公司股权:①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点信息公开违反规定或者其它严重影响证劵市场监管的重大违法,且严重危害发售影响力,其股权应该被暂停上市的;②公司存在涉及到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管理、生态环境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和人民健康安全性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比较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是严重危害发售影响力,其股权应该被暂停上市的。
(2)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①自己持有个股在锁住期满2年之内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
②企业上市后6个月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拥有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最少6月。
(3)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①自己高管增持公司股权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的,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采用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的,单独购买方的转让占比不能低于公司股权总量的5%,出让价格下限对比大宗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在以下情形之一发生的时候自己不减持股份:自己涉嫌证券基金违法违纪,被证监会立案查处或是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期内,及在处罚决定、刑事判决给出以后没满6个月;自己因违反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被公开谴责没满3个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要求其他情形;
③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碰触暂停上市标准化的,自相关确定做出之日起止企业股票暂停上市或是恢复上市前,自己不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①企业因欺诈发行或因重要信息公开违反规定遭受证监会行政处分;②企业涉嫌欺诈发行罪或因涉嫌违法公布、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移交公安部门;③别的重大违法股票退市情况。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是董事根据自己的资产要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执行董事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时间也、总数价格有待观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以上公司股东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02证券简称:斯瑞新材公示序号:2023-019
陕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权益分派出台后股东减持股票数
适当调整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陕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18日公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15)(下称“预披露公示”),执行董事武旭红先生及其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徐润升老先生各自持有公司股份5,972,727股、1,866,000股,因本身资产必须,方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规则相结合的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其中执行董事武旭红先生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1,000,0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25%;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徐润升老先生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466,5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12%(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自预披露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自预披露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执行董事武旭红先生及其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徐润升老先生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结合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公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3-018),企业以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400,010,000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32,000,800.00元,转赠160,004,000股,此次转赠后总市值为560,014,000股。此次权益分派开展的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5日,新增加无尽售标准流通股发售日为2023年6月15日。
公司在2023年6月15日接到执行董事武旭红先生及其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徐润升老先生开具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减持股数相应调整的告知函》,因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早已执行结束,执行董事武旭红先生及其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徐润升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各自调整为8,361,818股、2,612,400股,各自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47%。执行董事武旭红先生及其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徐润升老先生服务承诺此次高管增持期内,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12月7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因而,此次减持计划的高管增持数量和高管增持期内做以下调节:
(1)高管增持总数调节:
(2)高管增持期内调节:
注:
1、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12月7日;
2、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即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
3、除了上述具体内容调节外,预披露公示的其他内容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陕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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