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证券简称:华大智造公示序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6月1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龙潭工业园区11栋7楼701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汪建老先生因工无法当场列席会议,经整体执行董事一致举荐,由执行董事牟峰老先生组织,大会以当场和网络方法投票选举,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大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2人,参加12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副总裁、董事长助理韦炜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
4、企业整体高管人员以当场或通信方式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股票分红按段决议状况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东会的议案6、7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并且对提案6展开了按段统计分析。
2、此次股东会还认真听取《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
侓师:杨旭、鲁梦莹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大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7日
●上报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二)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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