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二、预计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进展顺利,汽车板块在新能源业务开展较好,较2022年同期有所增加;
2、储能业务国内外经营及开拓保持着良性发展,较去年同期也有所增加;
3、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运营情况良好,使得公司持有基金的公允价值较期初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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