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27日召开日期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7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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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3年6月10日发表(www.sse.com.cn)相关公告已登载。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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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公章)。
3、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以信函和传真的形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期不迟于2023年6月26日17日: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和“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东城街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应提前半小时携带相关文件到会议现场办理登录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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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减持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变更是履行之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股权变动后,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凯智”)持有的股份数量从5、217、391变为4、927、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5.28%降至4.99%。不再是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
● 股权变动为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佛山凯智发布的《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简式股权变更报告》,现将其相关股权变更公告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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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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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变更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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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说明
1、股权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8)
2、股权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或资金来源。
3、股权变动为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股权变更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单股权变更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更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
内部投资结构公告及内部投资结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9日,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模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D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R&D中心改为共用公司现有办公楼或租赁场所;“R&D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由5382.00万元调整为6382.00万元,总投资增加1.0万元,比例增加18.58%。新投资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财务收益和利息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的总投资从44500.00万元调整为45500.00万元,增加总投资1000.00万元,增加2.25%;减少“R&D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费用、其他项目建设费用和基本预备费用的总额,245.24万元,相应增加设备采购安装费1.245.24万元,新增设备采购安装投资1万.0万元。东莞证券有限公司是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起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发起人发表了验证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发起人东莞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验证意见。根据有关规定,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0〕经2934号文件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9万股,每股发行价20.07元,募集资金总额427、290、3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49、069、708.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8、220、591.93元。2020年12月15日,上述资金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信会师报告”〔2020〕《验资报告》第ZI106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达后,已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万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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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模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主要情况
(1)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模式的变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建设研发中心,包括实验室、研发办公室、产品试生产车间等,逐步引进先进的设备和专业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
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科技竞争,加强连接器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满足行业和市场环境的要求,加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工作,公司尚未开始建设实验室、研发办公室、产品试生产车间等客观因素。公司决定将“R&D中心建设项目”由自建R&D中心改为共享公司现有办公楼或租赁场地,重新规划现有空间,充分利用和紧凑布局,优先满足R&D场所需求,消除项目建设期对R&D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降低原投资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成本,相应增加到设备采购安装成本,继续增加投资。购买重点研发设备,加强整体研发,确保筹资项目顺利实施。
(2)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模式、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的调整
1、变更实施方式:“R&D中心建设项目”由自建R&D中心变更为公司现有办公楼或租赁场所。
2、调整总投资:“R&D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从5382.00万元调整为6382.00万元,增加总投资1.0万元,增加比例18.58%。新投资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财务收益和利息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的总投资从44500.00万元调整为45500.00万元,增加总投资10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2.25%。
3、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降低“R&D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总成本、其他项目建设成本和基本预备费1245.24万元,相应增加设备采购安装费1245.24万元,新增设备采购安装投资1万.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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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模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改变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模式,调整总投资和内部投资结构,是考虑连接器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技术竞争,结合募集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调整后,公司节省项目建设资金和额外投资购买研发设备,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快地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募集项目调整仅涉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模式变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不取消原募集项目和新项目实施,不会对募集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模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R&D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模式由自建R&D中心改为共享公司现有办公楼或租赁场所;“R&D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382.00万元调整为6.382.00万元,增加总投资1.0万元,增加比例18.58%。新投资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财务收益和利息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项目总投资从44.5万元调整为45.5万元,增加总投资1.0万元。增加率为2.25%;减少“R&D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费用、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用1245.24万元,增加设备采购安装费用1245.24万元,增加设备采购安装投资1万.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模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模式,调整总投资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节省项目建设资金和额外投资购买研发设备,帮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地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模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结构认为,公司改变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总投资和内部投资结构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没有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实施主体,也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也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
综上所述,发起人对公司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投资总额调整和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网上公告文件
1、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总投资和内部投资结构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9日,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5日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华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作出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节省项目建设资金和额外投资购买研发设备,帮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地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模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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