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3-060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诉讼阶段:二审
●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和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本金1.830、6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案已获得一审判决,但二审尚未开庭,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际信托”)、南京世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新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因债券交易发生债务纠纷,陆家嘴国际信托在早期阶段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和财产保全。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此案,受理通知书号为(2022)沪74民初1067号。本案已被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受理通知书号为(2022)沪74民初1067号。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50)。
2023年2月3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2022)沪74民初1067号。具体内容见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3-007)。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原被告南京世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拒绝接受上海金融法院(2022)上海74 民初 1067 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本案二审案号为(2023)沪民终388号。陆家嘴国际信托最近收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该法院将于2023年6月12日在线交谈。
本案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如下:
(1)上海金融法院(2022)沪74民初106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请求变更:被告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83万元、6万元、期内利息5.540元、141.11元;
(2)上海金融法院(2022)上海74民初106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请求变更: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至2022年3月21日的62、609、066.67元违约金,自2022年3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起1.830、600元违约金。以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三)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3、本公告的诉讼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本案仍在二审中,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踪事项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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