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提示
1、2022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2]3162号文件公开募集本基金。中国证监会筹集的基金注册并不意味着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意味着投资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经理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公司”),托管人为江苏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定期开放运营,即封闭期和开放期交替运营。本基金的每个封闭期为三个月。相邻封闭期间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当时公告为准。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认购、赎回或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赎回等业务。
4、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起,本基金通过长城基金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如果投资者想认购本基金,他们需要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免除开户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在募集资金期间,可以同时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7、投资者首次认购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一旦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就不能撤销。
8、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6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不得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募集期投资者认购金额超过募集规模上限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控制募集规模。具体措施见本公告“二、(三)募集期销售规模控制”。
9、基金销售网点接受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的成功确认,而只意味着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10、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销售的相关事项和规定,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并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长城锦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如《长城锦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
11、本基金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处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网点、日期和时间。在本基金销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将及时更新本公司网站披露的销售机构名单。
12、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仍受理周六、周日的认购业务,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个交易日合并。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销售安排。
14、风险提示: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波动。投资者根据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投资对象或对手违约造成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风险、基金的具体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经营特点见基金合同和本招股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见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披露”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50%,但在基金经营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而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存在或潜在的大规模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启动侧袋机制。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基金合同、“侧袋机制”等相关章节。在侧袋机制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缩写进行特殊标识,不处理侧袋账户的认购和赎回。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注意基金启动侧袋机制时的风险。
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
一、本次销售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长城金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17753(A类基金份额)、017754(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类别及经营模式
基金类别: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营模式:合同型定期开放
本基金定期开放运营,即封闭期和开放期交替运营。本基金的每个封闭期为三个月。相邻封闭期间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当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认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赎回等业务。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个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
(五)销售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认购申请的成功及其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本基金募集时间。募集期届满后,如果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适当延长销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募集期;销售也可以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如发生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募集期届满后,如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募集期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募集期。募集期满3个月,基金仍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无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使用。募集期内认购资金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转换为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让股份的具体金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与基金相关的法律信息披露费、会计费、律师费等募集费。如果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八)销售渠道和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
办公地址: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755-29279128
传真:0755-29279124
联系人:余伟维
400-8868-6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在线直销系统包括基金经理在线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长城基金管家(手机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经理在线交易平台、长城基金经理(移动应用)和基金经理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与基金经理达成在线交易协议,接受基金经理相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在线交易业务规则,通过基金经理在线直销系统开户、认购等业务。
2、代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公示信息。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及认购费用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和其他投资者实行不同的认购率。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认购率如下表所示:
(1)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
注:上述认购率适用于其他投资者,除通过公司直销柜台认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外。
(2)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认购费率
■
注:上述具体认购率适用于通过公司直销柜台认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基金和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经营收入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具体包括: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可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具体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果未来有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养老基金,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养老客户。
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认购费由A类基金股份认购人承担,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A类基金股份认购费用在本基金的营销、销售、注册等募集期间发生。
(二)计算认购份额
1、计算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费为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股票销售面值
例如,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相应的认购率为0.3%。认购期间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基金份额销售面值为1.00元的,可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3%)=9,970.09元
认购费用=10,000-9,970.09=29.91元
认购份额=(9,970.09+5)/1.00=9,975.09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可获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9.975.09份。
2、计算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例如: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基金C基金份额,认购期间认购基金利息5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可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0=10,005.00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可获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万5.00份。
3、认购股份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控制募集期销售规模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6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募集期内所有有效认购申请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的,确认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包括第一天)募集截止日期后,募集规模超过基金募集规模上限的,确认募集期末前的所有有效认购申请,部分确认募集期末的有效认购申请。
末日(T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及确认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募集规模上限-从筹集的第一天到T-1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T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部分确认时,认购率按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采用截止法,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投资者的最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基金登记机构计算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通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认购手续
本公司在线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目前只接受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1、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股份发售日每天24小时接受开户和认购业务,工作日15小时:法定节假日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w.ccfund.com.cn参考《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2)未开通长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借记卡。或使用上海汇款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非银行基金账户“天天英”账户,登录长城基金网站,根据页面提示开户。开户申请成功提交后,可通过长城基金在线交易平台认购支付;
(3)已开通长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长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二)通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认购手续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1)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业务部
账号:44201596300050888830
105584000021000
联行行号:56780
(2)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业务部
账号:021900460910606
308584001032
联行行号:82318
(3)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账号:41-000500040015140
10358年4000500
联行行号:419999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开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户和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应将自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全额认购资金和银行账户汇入本章第(2)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用账户。
2)开户和认购手续
我需要去直销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来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他人办理时,还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③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
④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由投资者指定的同名银行账户;
⑤签署《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一份;
⑥签署《个人风险评估》一份;
⑦填写并签署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的资金,当日16日:30日前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的,当日提交的申请将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期)以资金到达日期为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开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户和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应将自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全额认购资金和银行账户汇入本章第(2)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用账户。
2)到直销柜台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基金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基金业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⑥业务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印鉴卡一式三份;
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⑨加盖公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一份;
⑩加盖公章的《机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一份;
⑾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
⑿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章)。
(3)注意事项
机构投资者认购当日16日的资金:30日前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的,当日提交的申请将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期)以资金到达日期为准。
(三)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具体办理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无效认购
(一)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下列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转让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4、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五、清算交付
(1)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有认购资金将冻结在基金的募集账户中。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认购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转换为基金认购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的利息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确认的认购资金将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投资者募集期限届满后,银行应当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应当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如果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
办公地址: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400-8868-6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内容相同。
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