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3-063号
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轮候冻结的问题
公告
特 别 提 示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截至2023年6月8日,人福医药集团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持有公司451、514、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5%,其中质押的386、767、393股已被司法标志和轮候冻结。占公司股份数量的85.66%,剩余未质押的64、747、476股已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数量的14.34%。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
公司最近收到控股股东当代科技的通知,得知当代科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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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当代科技尚未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件,也未能确定冻结申请人和具体原因。最近,当代科技已经询问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了解到股份等待冻结。目前,当代科技正在积极与相关法院沟通,核实具体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和标记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8日,当代科技累计冻结并标记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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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详见当代科技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的具体情况(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轮候冻结的公告》及本公告“一、股份轮候冻结”。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在过去的一年里,当代科技债券逾期或违约如下:
(1)2019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9汉当科MTN001”)未能按期兑现,债券发行金额为5亿元。2022年4月18日,19汉当科MTN001持有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当代科技将19汉当科MTN001的全部本金和到期利息延长一年。
(2)2019年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19汉当科PPN001”)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持有人会议。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6亿元,当代科技未能按期支付本息。
(3)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当代01”)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将本期债券兑现日、2022年付息日、2023年付息日延长至2024年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顺延至接下来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现的利息不计额外利息)。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5亿元。
(4)当代科技2018年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18汉当科PPN001”)和2020年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20汉当科PPN01”)已于2022年5月10日提前到期,构成实质性违约。
(5)2022年当代科技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19汉当科PPN002”)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的议案未经审议通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应于2022年5月10日立即到期,当代科技无法筹集资金,在短时间内如期支付本期定向工具本息。
(6)当代科技2017年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7汉当科MTN002”)于2022年7月20日到期,当代科技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7)2019年当代科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H19当代F1)、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H19当代F2”)、2019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H19当代F3”)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利息和回售本金。
2、在过去的一年里,当代科技的主体和债务信用等级都有所下降,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1)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了《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的公告》〔2022〕2229号,确定将当代科技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由A降低为C,A将“19当代F1”、“19当代02”、“19当代03”、“20当代01”的信用等级降为C。
(2)2022年4月8日,大公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大公关于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调整为AA-的公告》,将当代科技主体信用评级调整为AA-,评级前景保持负面,“17汉当科MTN002”、“17当代01”、“18当代02”、“19汉当科MTN001”、将“21当代01”和“21当代02”的信用等级调整为AA-。
(3)2022年4月11日,大公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大公关于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调整为C的公告》,决定将当代科技主体信用评级调整为C,“19汉当科MTN001”信用评级调整为C,“17汉当科MTN002”、“17当代01”、“18当代02”、将“21当代01”和“21当代02”的信用等级调整为CC。
(4)2022年4月11日,中证鹏源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向当代科技发出《中证鹏源关于下调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的函》,决定将当代科技主体信用评级由A降低为C,评级前景由负调整为稳定。
(5)2022年7月26日,大公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向当代科技发布《大公关于将“17汉当科MTN002”信用等级下调至C的公告》。当代科技未能按时足额偿还2017年第二期当代科技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7汉当科MTN002”)的应付本息,决定将“17汉当科MTN002”信用等级调整为C。
3、近一年来,当代科技因债务问题涉及诉讼仲裁169起,目标金额约278.64亿元。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等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况。
5、当代科技持有的386、767、393股已被司法标志或轮候冻结,64、747、476股已冻结或轮候冻结。上述451、514、8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65%。到目前为止,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如果相应的当代科技股涉及后续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6、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市场沟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2
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武汉当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持有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有457、010、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其中89、047、195股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367、963、074股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
● 被动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当代科技被动减持计划见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人福医药集团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公告》;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8日,中信证券武汉关山大道营业部强制出售当代科技持有的5、495、4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1.集中竞价被动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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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是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控股股东因下列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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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事项是否与大股东或董监高之前披露的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2023年5月18日,当代科技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员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四川15执188号之一】、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川15执188号]。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当代科技对上述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5月20日,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当代科技计划的被动减持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4日。减持属于司法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根据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示,中信证券武汉关山大道营业部在减持计划公告后15个交易日内实施了减持。
(三)上市公司在减持期间是否披露高转让或计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截至2023年6月8日收盘后,本案冻结了当代科技持有的4、917、840股流通股和10、531、717股流通股。本案对应的全部债权金额约为3.17亿元。如果无限售流通股处置完成后上述债权金额仍不能完全覆盖,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处置冻结的限售流通股10、531、717股,处置金额仅限于本案未执行的金额。
三、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实施减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减持计划由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示中信证券武汉关山大道营业部实施。最终实施情况、减持期限和减持价格仍存在不确定性。在股份处置期间,当代科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通知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减持后,当代科技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减持不会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1
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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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是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4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转让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计划,公司总股本为1、632、715、54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57、834股,参与股权分配的股份为1、632、657、707股,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发放现金红利261、225、233.12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流通股变动比=(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配的转移比例)÷总股本,由于股权分配没有转让和转让分配,公司流通股的数量不会改变,流通股的比例为0。
根据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632、657、707股分配。由于股息为差异化股息,上述公式中的现金股息是指根据总股本稀释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为:1、632、657、707×0.16÷1,632,715,541≈0.15999元/股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0.15999)÷(1+0)=前收盘价-0.15999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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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分配的对象外,其他股东的股息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公司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高科技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0.16元;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持有限售条件股(以下简称“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自解禁之日起计算持股时间;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144元。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44元。上述限售股是指《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等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44元。有关股东认为其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现金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A 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以股票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持有的账户分配。扣税按照《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44元。
(5)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由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判断是否应缴纳当地企业所得税,实际发行现金红利为0.16元/股。
五、相关咨询办法
公司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597232
特此公告。
仁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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