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明普光磁简称:明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92
东莞明普光磁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价波动的风险
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2日起,公司股价涨幅为113.77%,区间换手率为268.59%,截至2023年6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涨幅为32.4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至2023年6月9日更新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21.37倍,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上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4.94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短期波动较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52864.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5%,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7.5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2.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89.5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16%。如果公司未来的收入、成本、成本或资产减值有不利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可能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同时,公司还面临着市场风险、重要客户损失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具体风险提示见以下问题1回复“(3)公司近期股价异常波动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市盈率过高,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东莞明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东莞明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函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5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认真核实相关问题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回复关注函中列出的问题。书面回复现披露如下:
2023年5月25日至6月7日,贵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92.16%。在此期间,贵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两次异常涨幅波动,贵公司股价从6月1日至6月7日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我部非常关注这一点。请检查以下问题并作出书面回复:
1、请注意并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有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二号一公告格式》和《其他事项第一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近期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股价走势、估值变化等,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一)公司没有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二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相关事项,并进行认真自查。经核实,公司没有任何信息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
针对股票的异常波动,2023年6月2日和2023年6月7日,公司分别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号:2023-077、2023-085)和2023年6月9日公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正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正后)》(公告号:2023-087-2023-089),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上述公告中披露验证说明和风险提示。
(二)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
到目前为止,该公司的基本面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磁性元件、光通信产品、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和电源适配器。公司在5G和网络数据通信、工业互联网、智能家居等应用场景领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行业环境没有重大变化。
(3)对公司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目前,公司在股价走势和生产经营方面存在以下风险:
(1)股价波动的风险
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2日起,公司股价涨幅为113.77%,区间换手率为268.59%,截至2023年6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涨幅为32.4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至2023年6月9日更新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21.37倍,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上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4.94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短期波动较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52864.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5%,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7.5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2.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89.5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16%。如果公司未来的收入、成本、成本或资产减值有不利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可能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3)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工业企业等,为下游企业提供磁性元器件、光通信产品、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和电源适配器。该行业属于通信设备、光伏系统设备和汽车制造的上游行业。公司受下游行业、宏观经济波动、技术升级、产业政策变化、国际贸易纠纷等因素的直接影响,可能导致下游行业繁荣波动,影响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如果下游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重要客户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中国重要的磁性元器件和光通信产品供应商,与华为、ZTE、烽火通信、诺基亚、三星电子、伟创力等众多知名通信设备企业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塔等通信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不仅是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也是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品牌形象。如果公司未来与客户发生重大纠纷,或者重要客户大幅减少采购量,公司业绩将受到很大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管芯、电子元件、磁芯、电线、塑料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要业务成本的很大比例,如果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产品价格调整滞后或难以转移到下游,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等外币定价。出口产品的价格一般在客户下订单时协商确定,价格在一定时间内不会根据汇率波动进行调整。如果人民币升值,公司产品毛利率将下降;此外,汇率波动也会产生汇率损益。如果未来汇率的不利波动增加,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冲汇率波动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价格的上涨将是一种长期趋势。由于公司劳动力量大,人力资源价格的上涨将直接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或生产效率来消化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公司的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请详细说明最近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调查,以及在互动中是否违反了公平披露原则。同时,我部提醒贵公司要谨慎客观地回答互动、投资者关系活动等问题,不要使用夸张、宣传、误导性语言,不要误导投资者,不要使用互动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与市场热点关系不当,并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
回复:
2023年4月26日,公司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进行了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同日,公司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没有接受媒体采访、其他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调查。公司在回复投资者问题时,不违反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原则,也不涉嫌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价格。公司在未来互动平台投资者回复问题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标准经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合理、谨慎、客观回复互动、投资者关系活动等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前期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不违反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原则。
3、请书面询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解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转让股权、资产重组和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书面回复。
回复: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出书面信函,并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书面信函。根据回复,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计划自公告预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2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东焦彩红女士计划在投标交易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超过1、4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彩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占公司总股本0.35%),已减持公司股份7.3万股。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请检查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买卖贵公司股票,是否涉嫌内幕交易。
回复:
经公司核实,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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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上表中的数据在尾数上有差异,则属于四舍五入。
上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是基于其对二级市场、市场披露信息和个人判断的独立投资决策,没有从其他方获得相关事项的未披露信息,没有故意利用市场热点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没有未披露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没有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5月25日至6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买卖公司股票,也不涉嫌内幕交易。
5、贵公司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东莞明普光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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