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35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5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0.35元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3年6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594、774、319股,每股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20、817、101.17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持有公司a股的李辉、辛浩鹰、上海励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持有期限超过1年。股息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股利0.035元;个人持股1年内(含1年):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股利0.035元,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应当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和利息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47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按10%的预提税率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发现金股利为每股0.0315元。QFII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才能获得股息红利收入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通知规定计算,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因此,其税负为10%,公司将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发现金股利为0.0315元/股。
(4)通过“沪股通”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份的股东
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315元现金红利。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为每股0.035元(含税)。
五、相关咨询办法
本次利润分配有关问题,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6206468
特此公告。
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风语转债”转股价格为:15.26元/股
● 调整后,“风语转债”转股价格为:15.23元/股
● 2023年6月20日,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1.股价调整依据
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每股发现金股利0.035元(含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的《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3年5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风宇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票股息、增加股本、增加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根据上述条件的顺序对股票转换价格进行累计调整。
因此,2022年利润分配发现金红利后,将调整“风语转债”转股价格,符合《上海风语建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息、转换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而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根据以下公式调整转换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个四舍五入),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发行或增加股本率,k为发行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有效转让股价。
公司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以2022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
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相关规定,风语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公司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从原来的15.26元/股调整为15.23元/股。利润分配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因此风语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0日生效。2023年6月12日,“风语转债”停止转股,2023年6月20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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