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每10股发现金股利0.34 元(含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75元/股调整为2.72元/股;发行数量不得低于181、818、182股(含本数),且不得超过241、781股。818股(含本数)调整为不少于183、823、530股(含本数),不超过244、448、529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价格和数量调整依据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本次发行计划,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
本发行计划中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具体规定如下:
1、发行价格
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75元/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如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发现金股利:P1=P0-D;
发红股或转股本:P1=P0/(1)+N);
同时进行两项:P1=(P0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利,N为每股发行红股或增加股本,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少于181、818、182股(含本数),不得超过241、781、818股(含本数),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果公司股份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股权分配、公积金转换为股本或其他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规定的计算公式相应调整股份认购数量。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减少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二、二。公司权益分配的实施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已获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基于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每10股发现金股利0.34股。 元(含税),共40元,476元,688.5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股本。如果公司总股本在计划公布之日至股权分配登记实施之日发生变化,公司计划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 年度股权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43),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 年度权益分配计划已经实施。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已经实施,根据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的相关内容,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发行价格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发行现金股息=2.75元/股-0.03元/股=2.72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2、调整发行数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5万元(含本数),不超过66490.00万元(含本数)。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由2.75元/股调整为2.72元/股。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数量下限=募集资金总额5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2.72元/股=183、823、530.00股(向上取整), 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66,490.00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2.72元/股=244、448、529.00股(向下取整)。
本次调整后,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