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3-30
合肥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公告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
1、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共分红54、591、894元,结余962、219、736.10元。今年公司不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股本。本利润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新股发行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总分配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计划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0.7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0.63元;持有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14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7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28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
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2日至注册日:2023年6月27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合肥百货集团有限公司1901证券事务部,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
咨询联系人:胡楠楠
咨询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电话:0551-6577100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股权分配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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