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63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7000万元计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25.69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3年6月1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1489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14%。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2023年2月6日、2月23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债务人”)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2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本次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完毕《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2600202300000037,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依据上述合同,公司同意为聚隆减速器向浦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322790615T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施琦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6日
营业场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56号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保证人: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被担保主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柒仟万元整为限。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生效条款: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7000万元计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25.69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3年6月1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1489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14%。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2600202300000037)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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