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49
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46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6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的数量、价格和数量,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核实意见。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如下:
1、授予日:2023年5月15日
2、授予金额为28.46万股
3、授予人数:4人
4、授予价格:34.2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A股普通股
6、授予对象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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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公司股份均未超过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涉及的目标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其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3、如果上述总数与每个明细数直接相加,尾数有差异,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制或回购注销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终止限制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因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股票红利和股份拆除而获得的限制性股票。该股份的终止期限与限制性股票的终止期限相同。如果公司回购未终止限制性股票,该股票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达到的,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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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售期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激励计划的禁止销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转让公司股份应符合修订后的有关规定。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江苏省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第003号],截至2023年6月14日,公司已收到4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284、600股增资总额为9、758、934.00元,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股本)284、600.0元。334.00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2023年6月20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8.4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份登记。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8.46万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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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确定授予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定期损益中列出。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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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不仅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的股价和授予数量有关,还与实际生效和无效数量有关。同时,要求股东注意可能的稀释影响。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3、如果上述总数与每个明细数直接相加,尾数有差异,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根据目前的信息,公司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影响不大。如果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积极影响,从而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改善将高于成本增加。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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