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21日
(2)股东大会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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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只有一项议案,涉及相关交易。安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03、734、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0%)、虽然安徽万能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1、59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出席会议,但避免表决,不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吴海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陶青福先生出席;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外商投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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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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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只有一项议案,关联股东因涉及关联交易而避免表决。经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后,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阮翰林 吴佳玥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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