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36
广东甘化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2023年6月27日下午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
其中:2023年6月27日9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2023年6月27日9月27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是: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黄克先生
(六)符合《公司法》的会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共有9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代表156、936、540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5.818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42、631和734 其中,公司回购专户股份4、482、462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8、149、272股)。其中:
(一)现场会议
共有8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代表156、935、040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5.8177%。
(二)网上投票
网上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1500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下同)出席会议
4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3100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014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投票结果:该提案已获批准。
(二)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投票结果:该提案已获批准。
(三)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投票结果:该提案已获批准。
(四)2022年度财务报告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投票结果:该提案已获批准。
(五)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投票结果:该提案已获批准。
(六)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3-2025年)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投票结果:该提案已获批准。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投票结果:该提案已获批准。
(八)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同意156、934、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90股总数%;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额的0.00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464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7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1585%。
2、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思明、张颖
(3)结论意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会议资格、投票方式、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由广东甘化科工有限公司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甘化科工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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