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证券简称:*ST榕泰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张微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霍焰先生变更为张微女士。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等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617431652Y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张微
5、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零肆佰零叁万叁仟贰佰捌拾壹元整
6、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5日
7、注册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新兴东二路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9证券简称:*ST榕泰公告编号:2023-06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价格于近期波动较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3年6月5日、6月6日和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存在较大交易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债权人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45,448,761.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2,738,883.89元。年度审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核心资产已被冻结的风险
截至2022年末,公司逾期金融负债本息合计约12.75亿元,因负债逾期引发的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土地使用权等核心资产被冻结查封。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及立案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到其本人。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自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以来,媒体对该事件做出相应报道。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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