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证券简称:大丰实业公示序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15元
●有关日期
●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一、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26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配原则
1.派发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409,627,512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61,444,126.8元。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1)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派派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公司股东股票数,按比例分配立即记入股东账户。
2.自己派发目标
丰华、宁波市上丰厚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LOUISAWFENG、JAMINJMFENG。
3.缴税表明
(1)针对拥有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本人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企业股票,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15元;对个人持股1年之内(含1年)的,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15元,待个人转让个股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从企业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包含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相关规定,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即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rmb0.135元。
(3)针对拥有企业股票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结合公司《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按10%税率代收代缴所得税,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工资每一股rmb0.135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收益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权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明确提出退税申报。
(4)针对香港交易所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项目投资企业股票,其股权收益会由企业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开展发放,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按10%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0.135元。
(5)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由经营者按税收法律法规自主确定是否需在本地缴纳税款,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rmb0.15元。
五、相关资询方法
有关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如有疑问,按照下述联系电话资询。
联络单位: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4-62899078
特此公告。
浙江省大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081证券简称:大丰实业公示序号:2023-039
可转债编码:113530可转债通称:大丰市可转债
浙江省大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
“大丰市可转债”转股价格调节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丰市可转债”调节前转股价格:16.10元
●“大丰市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15.94元
●“大丰市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6月15日
浙江省大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19年3月27日发行了63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并且于2019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卷通称“大丰市可转债”,债卷编码“113530”)。大丰市可转债存续期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股权转让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88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大丰实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9年6月14日,企业进行2018年本年度利益分派,依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售条文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大丰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4日起由16.88元/股调整至16.76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19-043)。
2020年6月12日,企业进行2019年本年度利益分派,依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售条文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大丰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起由16.76元/股调整至16.64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0-030)。
2021年6月10日,企业进行2020年本年度利益分派,依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售条文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大丰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起由16.64元/股调整至16.49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1-035)。
2021年12月1日,因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初次授于备案,依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大丰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16.49元/股调整至16.30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是公告》(公示序号:2021-062)。
2022年6月15日,企业进行2021年年度利益分派,依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售条文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大丰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由16.30元/股调整至16.10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3)。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依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售条文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大丰市可转债”在本次发行以后,当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配送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转股价格适当调整。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事宜
公司在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二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董事会
已经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登记工作,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64.92亿港元,授于价格是rmb5.39元/股,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授于备案结束后,企业总市值由409,086,312股增加到了409,735,512股。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分别在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有关公示。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在2022年11月16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2名激励对象杨永尧、王觅已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条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企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108,000股开展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5元/股。
2023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企业本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登记工作已完成,具体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108,000股,企业总市值由409,735,512股调整为409,627,512股。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分别在2022年11月17日、2023年4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有关公示。
(三)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股东分红除权日总市值为基准,每10股配送股票分红rmb1.5元(税前工资),不转增股本,不派股,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下一年度。因为我们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处在转股期,具体发放的股利总金额将依据股东分红除权日在册的总股数明确,按上述情况计算出来的每一股股票分红(税前工资)额度不会改变。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情况详细同一天公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38)。
综上所述,大丰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出调整,此次调节合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和调整结论
依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具体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按各事宜所发生的先后顺序,实际调节全过程测算如下所示: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事宜
依据上述承诺,因员工持股计划预埋一部分授于事宜,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资的变化公式计算调节,所引起的增发新股率k1及增发新股价A1测算如下所示:
k1=649,200/409,086,312=0.16%(以新增加股份登记前总股数409,086,312股为计算基础)
A1=5.39元/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依据上述承诺,因员工持股计划预埋一部分授于事宜,依据上述公式计算调节,所引起的k2和A2的改变测算如下所示:
k2=-108,000/409,735,512=-0.03%(以调节前总股数409,735,512股为计算基础)
A2=5.75元/股
(三)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
依据上述调节公式计算,因权益分派事宜,依据上述配送股利公式计算调节,所引起的D的改变测算如下所示:
D=0.15元/股
P1=(P0-D+A1×k1+A2×k2)/(1+k1+k2)=15.94元/股
综上所述,“大丰市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16.10元/股调整至15.94元/股,调节价钱自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起效。
大丰市可转债自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权益分派除权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大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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