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7证券简称:龙芯中科公示序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此次发售流通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达到6,970,000股,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我们公司确定,发售商品流通数量达到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
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38,644,729股,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26日(因非买卖日延期)。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29日做出《关于同意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646号),允许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商标注册申请。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并且于2022年6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三板转板。发售结束后总市值为401,00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369,786,001股,占我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2.22%,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31,213,999股,占我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8%。
2022年12月26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购的1,586,001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那一部分增发股票,锁住时限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在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达到6,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相匹配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达到8名;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许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38,644,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1%,相匹配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达到7名。总的来说,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总共15名,增发股票总数总共245,614,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5%,这部分增发股票将在2023年6月26日(因非买卖日延期)起发售商品流通。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产生迄今,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造成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依据《龙芯中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龙芯中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有关其持有的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的相关服务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1、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自企业初次发行新股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内,我们公司将不会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本公司授权企业直接申请以上股份的锁住办理手续。因为公司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我们公司仍遵循以上承诺。
2、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在锁住期满,若本企业拟减持个股的,将用心遵循证监会、证交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实际高管增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高管增持市场价格依据高管增持后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符合规定管控规矩的要求。
我们公司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买卖日予以公告,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我们公司做出的本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承诺。若之上承诺内容没被遵循,则有关股票交易盈利归公司所有,然后由我们公司依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宁波中科百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珠海横琴利禾博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1、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自企业初次发行新股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会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本企业授权企业直接申请以上股份的锁住办理手续。因为公司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遵循以上承诺。
2、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在锁住期满,若本公司拟减持个股的,将用心遵循证监会、证交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实际高管增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高管增持市场价格依据高管增持后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符合规定管控规矩的要求。
本公司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买卖日予以公告,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本公司做出的本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承诺。若之上承诺内容没被遵循,则有关股票交易盈利归公司所有,然后由本公司依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北京工业发展趋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1、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自企业初次发行新股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内,我们公司将不会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本公司授权企业直接申请以上股份的锁住办理手续。因为公司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我们公司仍遵循以上承诺。
2、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在锁住期满,若本企业拟减持个股的,将用心遵循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实际高管增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高管增持市场价格依据高管增持后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符合规定管控规矩的要求。
我们公司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买卖日予以公告,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我们公司做出的本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承诺。若之上承诺内容没被遵循,则我们公司允许依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宁波市鼎晖祁贤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鼎晖华蕴创投核心(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1、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自企业初次发行新股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会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本企业授权企业直接申请以上股权账户备案及股份锁定期限办理手续。因为公司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遵循以上有关股权锁定的承诺。
2、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在锁住期满,若本公司拟减持个股的,将用心遵循证监会、证交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实际高管增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高管增持市场价格依据高管增持后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符合规定管控规矩的要求。
本公司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买卖日予以公告,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本公司做出的本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承诺。若之上承诺内容没被遵循,则是由本公司依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企业占股比例5%以内的公司股东深圳市芯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自企业初次发行新股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会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本公司高管增持企业股票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本公司做出的本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承诺。若之上承诺内容没被遵循,则有关股票交易盈利归公司所有,然后由本公司依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控股股东家属的有关服务承诺
(1)应伟承诺
应伟系企业的控股股东胡伟武之兄,同时也为宁波中科百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鼎晖华蕴创投核心(有限合伙企业)透过至普通合伙人后最终受益人之一,依照各层次股份比例透过后间接性测算,间接性持有公司374,709股股权,未立即持有公司股份。应伟做出如下所示服务承诺:
“1、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36个月内,(1)自己将不会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都不建议由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2)自己将不会以各种形式获取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的盈利。
因为公司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自己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自己仍遵循以上服务承诺。
2、有关自行增加锁定期承诺
针对此前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间接性所持有的股权,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将不会小于此次股价(遇除权除息、除权除息时股价适当调整,相同);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乃为该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第一条约定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
3、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此前在服务承诺锁定期(包含增加锁定期)期满后高管增持企业374,709股股权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己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自己做出的本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分配承诺。若之上承诺内容没被遵循,则自己可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云南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云南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云南信托-云晖2号敞开式单一资金信托唯一受托人、收益人为应伟,间接性持有公司374,668股股权,云南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就应伟间接性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做出如下所示服务承诺:
“1、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36个月内,(1)本公司将不会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应伟间接性所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374,668股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2)本公司在服务承诺锁住期限内都不以各种名义向应伟付款来自间接性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盈利。
因为公司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应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遵循以上服务承诺。
2、有关自行增加锁定期承诺
应伟间接性所持有的企业374,668股股权,在上述情况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减持价钱将不会小于此次股价(遇除权除息、除权除息时股价适当调整,相同);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乃为该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上述情况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
3、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应伟在上述情况服务承诺锁定期(包含增加锁定期)后高管增持其间接性所持有的企业374,668股股权时,本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本公司做出的本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分配承诺。若之上承诺内容没被遵循,则本公司可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此次发售流通战略配售增发股票股东有关服务承诺
广发证券龙芯中科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证券龙芯中科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家集成电路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我国互联网投资股票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富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承诺:得到此次配股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期满后,对获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上市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均认真履行对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承销商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觉得: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日,公司本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股权拥有平均严格执行了该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时做出承诺。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数量和发售流通时间等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
综上所述,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245,614,729股
1、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数量达到6,970,000股,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我们公司确定,发售商品流通数量达到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
2、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38,644,729股。
(二)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26日(因非买卖日延期)。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
注:1、拥有增发股票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留两位小数;
2、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是四舍五入缘故所导致;
3、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利河伯投资管理(珠海横琴)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横琴利禾博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的股权含有2,000亿港元处在冻结状态。
(四)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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