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示序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明阳智能电网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4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余元(含),不少于rmb50,000万余元(含)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用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此次复购时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得超过12月。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31)。
结合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企业在复购期限内产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股、股票分红、配资及其它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时候起,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此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9.70元/股(含)。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8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
二、初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现象
2023年6月16日,企业实行了初次复购,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初次回购公司股份状况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初次回购股份300,0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即2,271,983,706股)的0.01%,成交最大价钱17.31元/股,最少价钱17.00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5,142,000.0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别的表明
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严苛按相关规定执行股份回购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能电网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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