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证券简称:万润股份公示序号:2023-018
持仓5%之上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万润股份”)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万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自然人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鲁银投资”)计划在以上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到2023年8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800亿港元(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1.94%)。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鲁银投资减持计划的时间过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鲁银投资开具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就鲁银投资减持计划的实行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1)鲁银投资减持股份的源头为万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权。
(2)自此次减持计划公布日2023年3月22日起止2023年6月20日,鲁银投资未以各种方法高管增持企业股票。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其他一些表明
1、鲁银投资此次高管增持情况和2023年3月22日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有所差异高管增持状况。
2、鲁银投资此次高管增持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有违规违纪状况。
3、鲁银投资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其一致行动人,其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鲁银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181,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鲁银投资的子公司山东省鲁银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鲁银投资仍然是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
5、企业将持续关注鲁银投资减持计划开展的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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