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制药公示序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近日,陕西省康惠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省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邹滨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对策字[2023]19号)(下称“《警示函》”),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陕西省康惠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王延岭、董娟、邹滨泽:
核查,你公司存在几个问题:
2023年1月31日,贵公司公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估2022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纯利润(下称归母净利)为300万余元到1,200万余元。4月15日,贵公司公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调整2022本年度归母净利为-1,650万余元到-1,100万余元。4月28日,贵公司公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本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为-6,305.59万余元。贵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公布的预估归母净利和实际销售业绩产生赢亏方位转变,年报披露时间更正公告公布的预估归母净利和实际销售业绩差别力度达282.16%,年报披露时间及更正公告有关信息公开有误。以上事宜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下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办法》第五十一条要求,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长助理董娟、财务经理邹滨泽对于该违反规定事宜承担主责。依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确定对自己的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邹滨泽采用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方案。贵公司应用心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提升信息公开品质,避免该类违纪行为再次出现,并在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中日内向型我区递交书面形式整改方案。
假如对该监管对策不服气,能够在接到本认定书之日60日内向型中国证监会明确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在接到本认定书之日起6个月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行政复议与诉讼期间,以上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事宜表明
接到以上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十分重视、认真反思,用心汲取教训,下一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课程的学习,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准,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企业信披品质,果断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出现,切实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助力公司身心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的。
此次监管方案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省康惠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