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示序号:2023-04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大股东深圳市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明德控股”)工作的通知,获知其持有的企业一部分股权被质押贷款,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此次质押股份不属于压力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责任的状况。
二、公司股东股权总计质押贷款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明德控股持有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明德控股总计持有公司股份2,676,927,139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54.68%:在其中立即持仓2,376,927,139股,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仓100,000,000股,根据因发售可交换债券而设立的贷款担保及私募基金专用账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弘德EB贷款担保及信托资产专用账户”持仓200,000,000股。以上总计持股数、占股比例、质押股份总数、质押股份占比,均考虑到了明德控股根据深圳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弘德EB贷款担保及信托资产专用账户”拥有及质押贷款公司股权的现象。
明德控股持有公司已经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属于冻结的现象。
三、有关风险防范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明德控股资信状况优良,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质押贷款的股权不会有强制平仓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贷款风险性在控制范围以内。
当质押贷款的股权发生平仓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联系企业,并把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簿文档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2、证劵质押贷款及法院冻结统计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