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2证券简称:海创药业公示序号:2023-023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成都市盈创动力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盈创动力”)拥有海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海创药业”)股权10,568,449股,占公司总总股本10.6735%。
以上股权由来均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股权,且已经在2023年6月15日解除限售并发售商品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在近日接到盈创动力送达《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本身融资需求,盈创动力方案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1,980,300股,总计高管增持占比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00%。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1.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盈创动力对持仓时限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12月或持有新增加股权自获得之日起36月孰长时间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本公司/自己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公开发行的股权,都不建议由投资者复购这部分股权;
(2)若因我们公司/本公司/自己违背以上服务承诺给外国投资者造成损害的,我们公司/本公司/个人想要依规承担法律责任承担责任。”
2.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盈创动力对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价钱承诺:
“(1)我们公司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将严格执行已所做出的有关股权限购分配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售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2)限售期满时三年内,若本企业根据自己的必须,挑选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及国有资产转让等有关法律、相关法规的形式高管增持,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高管增持时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若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将适当调整高管增持价钱);
(3)我们公司确保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个人行为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盈创动力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状况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存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数量等可变性,也存在是不是按时执行进行的不确定因素,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1、盈创动力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股份减持方案系股东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和今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管控及相关约定的规定执行高管增持,并立即执行信息内容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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