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9版)
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均值帐面价值
库存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商品均值帐面价值
每一股经营活动现金流=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期终普通股票股权数量
每一股净现金流量=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降低)额/本年度末普通股票股权数量
净资产=期终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其他综合收益/期终总股本
2、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回报率
注:净资产回报率和每股净资产按证监会出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所载之计算方法测算。
(四)财务状况简略剖析
1、资产构成现状分析
报告期,企业资产构成状况见下表:
企业:万余元
伴随着企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划日益完善,公司资产总额经营规模展现较快增长发展趋势,报告期各期终总资产分别是8,763,482.87万余元、9,773,487.93万余元、13,955,559.30万元和14,387,410.75万余元。
资产结构层面,报告期企业流动资金占有率总体小幅度升高,通常是伴随着企业收入经营规模业务体量的持续增长,流动资产、库存商品等流动资金提升而致。
2、债务组成现状分析
报告期,企业负债组成状况见下表:
企业:万余元
报告期各期未,企业负债总额经营规模分别是5,203,676.77万余元、5,014,800.63万余元、7,730,129.13万元和7,795,165.47万余元,呈持续上升发展趋势,通常是随着市场企业规模的不断增加而有所增加而致。
在债务结构层面,报告期各期未,企业营业利润占总负债比例分别是82.81%、84.76%、78.30%和78.10%,整体呈小幅度下跌趋势,通常是企业增强了负债管理,在2022年还款了比较多金融机构短期贷款而致。
3、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企业流动性比率不错,对营业利润的遮盖程度高,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均一直处于有效水准,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从长期性偿还债务指标值看,报告期,企业合并口径和总公司规格负债率整体处在有效水准,确保了企业长久经营的稳定性。2021年末,负债率明显下降,通常是早期已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及强制赎回而致。
4、盈利能力研究
企业:万余元
公司长期致力于为全世界顾客提供便捷单晶体太阳能发电站产品和解决方法,主要是针对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电池和元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其光伏发电站的研发、基本建设及运营业务等,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突显,盈利主要来自利润总额,单晶硅片和部件业务流程是最主要的利润总额由来。得益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报告期企业销售规模和营运能力快速升级。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与2023年1-3月,企业实现营收分别是5,458,318.36万余元、8,060,786.69万余元、12,899,811.16万元和2,831,877.27万余元,完成归属于母公司纯利润分别是855,236.92万余元、908,588.05万余元、1,481,157.68万元和363,742.26万余元,均保持着较快增长发展趋势,可持续发展观水平不断提升。
5、将来商业目标及获利能力的可持续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域均给出了更积极气候发展规划及壮观的光伏发展整体规划,欧盟国家于2022年5月正式发布了“REPowerEU”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到2030年欧洲地区可再生资源占有率将提升到45.00%,新能源技术装机容量到2030年方案总计达1,236GW,到2025年完成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计装机量超出320GW,到2030年总计装机量做到近600GW的战略目标;国外则于2021年2月19日重回《巴黎协定》,并给出“到2035年完成无碳纸生产发电,到2050年完成碳排放交易”目标。另外还于2022年明确提出《降低通胀法案》,接近一半拨付用以气候问题和绿色能源,总体目的在于2030年降低40%的温室气体的排放;2021年7月21日,日本的政府也发布了一个新的对外贸易政策议案,计划到2030年,日本国可再生资源在能源供应体系中占比将大幅度升到36%~38%,以治理空气污染,执行国际性气候问题协议书承诺。在我国也进行了二氧化碳排放争取2030年前达到高峰,加倍努力2060年前完成“碳排放交易”承诺。全世界光伏行业发展开启新的机遇期。
世界各国“碳排放交易”目标明确提出及太阳能发电合理性的不断增强将推动太阳能发电占有率大幅度提高,促进全世界光伏装机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是一家集、生产制造、市场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单晶体光伏制造公司,单晶硅和部件销售量均位居全球第一。此外,企业正积极布局和培养新兴业务,包含:为光伏发电集中型地面电站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软件(含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提供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给予绿氢设备和解决方法,致力于打造支撑点全世界零碳持续发展的“绿电+绿氢”产品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本次发行募资,将进一步提升企业高效率产能规模,提高垂直一体化生产与经营能力,从而持续保持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充足掌握领域高速发展的这一重要重大机遇,进而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企业行业前列。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资总金额预估不超过人民币1,999,599.00万余元(含本数),在扣减发行费之后将全部用于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本次发行的募资及时前,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同时结合市场状况运用自筹经费对募资内容进行前期资金投入,并且在募资到位后给予更换。若本次发行扣减发行费后具体募资小于拟投资项目具体融资需求总产量,企业可根据的实际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流程对于该工程项目的募资资金投入额度开展适当调整,不够由企业自筹资金处理。
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之内,董事会可根据进度、融资需求等具体情况,对相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额度开展适当调整。
此次募集资金用途详细情况详细企业2023年6月20日公布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境内新增A股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确立和实施情况
(一)企业现行标准利润分配政策
依据《公司章程》,企业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所示:
1、股东分红标准
(1)企业高度重视公司股东的有效回报率,推行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企业的股东分红不能超过总计可分配利润的范畴,不可以危害企业持续盈利。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决策和论证思路中理应综合考虑独董和公众投资者的建议。
2、股东分红方式
企业可以采取现钱、个股或现钱与个股相结合的分配股利,企业理应优先选择选用股票分红的股东分红方法。董事会理应充分考虑所在行业特性、发展过程、本身运营模式、获利能力是否有重要资产开支分配等多种因素,区别以下情形,并依据企业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流程,明确提出个性化的股票分红现行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且没有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占比最少必须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并有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占比最少必须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发展期并有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占比最少必须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容易区别但是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可以按前面的要求解决。重要资产开支分配就是指:企业未来12个月购买资产、境外投资、开展固定投资等交易总计开支已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
3、运行机制与程序流程
(1)股东会决议股东分红需履行流程和规定:企业在开展股东分红时,董事会应先制订预分配计划方案,并且经过独董认同后才能递交股东会决议;产生应急预案股东会决议股票分红具体实施方案时,理应仔细研究和论述企业股票分红的时间段、条件及占比、调节的标准、决策制定等事项,独董理应发布确立建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过过半数一致通过,即可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流程和规定:股东会对股票分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决议时,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开展交流沟通(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互联网投票选举、邀约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等形式),充足征求中小投资者的建议和需求,并立即回应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4、股票分红的条件
企业执行股票分红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企业当初达到的扣非的纯利润为恰逢且经营性现金流为恰逢、负债率不得超过65%的情形下,企业一定要进行股票分红。
(2)审计公司对企业的该年度财务报表出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5、股票分红数量和期内间距
在满足股票分红实际情况下的每连续三年,企业支付现金方法总计分派的收益不得少于该连续三年达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一年支付现金方法分派的收益应不得少于当初达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董事会能够结合公司的收益情况及融资需求情况建议企业进行中后期股票分红。
6、发放股票股利的前提条件
企业也可以根据总计可供分配利润、个人公积金及现金流量情况,在确保全额股票分红及公司股本经营规模有效前提下,如果需要企业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股东分红,实际分红比例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同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7、股东分红的监管制约机制
独董解决企业分红预案发布单独建议;企业合乎股票分红标准但并未明确提出现钱分红预案的,独董理应对于此事发布单独建议并公开公布;职工监事解决股东会和高管活动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布局的情况和决策制定进行监管。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管理机制
(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或长期发展的需求,或是外界市场环境产生变化,须经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可违背证监会和证交所的相关规定。
(2)相关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股东会制订,并且经过二分之一之上独董认同后才能递交股东会决议。独董及职工监事理应分别从利润分配政策调节发布单独建议和指导建议。
(3)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可分别递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会表决通过后递交股东会准许,企业应分配根据证交所交易软件、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等网上投票形式为广大群众公司股东参与股东会提供帮助。股东大会审议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参加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左右根据。
9、相关股东分红的信息披露
(1)企业需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计划方案,独董理应对于此事发布单独建议。
(2)企业需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当年度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计划方案或增发新股策略的实施情况。
(3)董事会未制定现钱利润分配预案或按小于本规章所规定的股票分红占比开展股东分红的,必须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描述不分派或按小于本规章所规定的股票分红占比开展分配缘故、未用以分红盈余公积保留企业的用处与使用方案,独董理应对于此事发布单独建议,企业应提供网上投票等形式以便于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决议。
10、若存有公司股东违反规定占有企业经济情况的,企业在执行股票分红时扣除该公司股东所获得的分配红股,以清偿其占用企业资金。
(二)企业未来三年年底分红收益整体规划
为确立企业对公司股东的有效回报率,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提升股东分红管理决策公开性与可执行性,有利于公司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管,董事会建立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下称“本整体规划”),详情如下:
1、企业制订年底分红收益整体规划考虑的问题
企业紧紧围绕长久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趋势,在全面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具体、公司股东要求及意向、社会发展资本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及要素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和今后赢利经营规模、现金流情况、发展趋势所在环节、投资融资需求、银行贷款业务及股权融资环境及状况,创建对投资不断、平稳、科学合理的收益规划和体制,进而对股东分红做出制度设计分配,以维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安全性。
2、本布局的制定原则
企业高度重视公司股东的有效回报率,推行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企业的股东分红不能超过总计可分配利润的范畴,不可以危害企业持续盈利。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决策和论证思路中综合考虑独董和公众投资者的建议。
3、企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实际股东所分利润收益整体规划
(1)股东分红方式
企业可以采取现钱、个股或现钱与个股相结合的分配股利,企业理应优先选择选用股票分红的股东分红方法。
(2)股票分红的条件
企业执行股票分红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企业当初达到的扣非的纯利润为恰逢且经营性现金流为恰逢、负债率不得超过65%的情形下,企业一定要进行股票分红。
②审计公司对企业的该年度财务报表出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股票分红数量和期内间距
在满足《公司章程》有关股票分红条件前提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企业支付现金方法总计分派的收益不得少于该连续三年达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一年支付现金方法分派的收益应不得少于当初达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董事会能够结合公司的收益情况及融资需求情况建议企业进行中后期股票分红。
(4)个性化的股票分红现行政策
董事会理应充分考虑所在行业特性、发展过程、本身运营模式、获利能力是否有重要资产开支分配等多种因素,区别以下情形,并依据企业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流程,明确提出个性化的股票分红现行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且没有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占比最少必须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并有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占比最少必须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发展期并有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占比最少必须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容易区别但是重要资产开支布置的,可以按前面的要求解决。重要资产开支分配就是指:企业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境外投资、开展固定投资等交易总计开支已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
(5)股利派发标准
企业也可以根据总计可供分配利润、个人公积金及现金流量情况,在确保全额股票分红及公司股本经营规模有效前提下,如果需要企业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股东分红,实际分红比例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同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6)利润分配方案的运行机制与程序流程
①股东会决议股东分红需履行流程和规定:企业在开展股东分红时,董事会应先制订预分配计划方案,并且经过独董认同后才能递交股东会决议;产生应急预案股东会决议股票分红具体实施方案时,理应仔细研究和论述企业股票分红的时间段、条件及占比、调节的标准、决策制定等事项,独董理应发布确立建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过过半数一致通过,即可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②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流程和规定:股东会对股票分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决议时,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开展交流沟通(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互联网投票选举、邀约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等形式),充足征求中小投资者的建议和需求,并立即回应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7)股东分红的监管制约机制
独董解决企业分红预案发布单独建议;企业合乎股票分红标准但并未明确提出现钱分红预案的,独董理应对于此事发布单独建议并公开公布;职工监事解决股东会和高管活动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布局的情况和决策制定进行监管。
4、股东所分利润收益整体规划制订周期时间以及相关体制
董事会依据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具体情况,融合独董、职工监事及股东建议制订股东所分利润收益整体规划,最少每三年再次决议一次股东所分利润收益整体规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或长期发展的需求,或是外界市场环境产生变化,须经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可违背证监会和证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关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股东会制订,并且经过二分之一之上独董认同后才能递交股东会决议。独董及职工监事理应分别从利润分配政策调节发布单独建议和指导建议。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可分别递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会表决通过后递交股东会准许,企业应分配根据证交所交易软件、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等网上投票形式为广大群众公司股东参与股东会提供帮助。股东大会审议调节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参加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5、附录
本整体规划解释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整体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之日起执行。
(三)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状况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会准许,2023年6月,企业以总市值758,151.27亿港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价税合计)。
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会准许,2022年5月,企业以总市值541,295.27亿港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价税合计);并且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会准许,2021年6月,企业以总市值386,639.48亿港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价税合计);并且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2020年10月,企业以总市值377,176.89亿港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价税合计)。
最近三年企业分红状况见下表:
企业:万余元
企业盈余公积均用以企业的生产运营发展趋势,主要运用于填补营业性周转资金和固定投资。企业重视股东回报和自身发展均衡,在一定收益公司股东的情形下,企业以上盈余公积的应用,有效提高了企业未来发展潜力和营运能力,完成了公司股东利润最大化。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股票号:601012股票简称:隆基绿能公示序号:临2023-087号
债卷编码:113053债卷通称:隆22可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次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出台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隆基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名“西安隆基光伏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制订了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止的上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上次募资基本概况
(一)2018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018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的金额、资产结算时间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2月1日出具的证监批准[2019]202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我们公司批准向股东配股837,504,000股新股上市。我们公司向截止到2019年4月8日(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隆基绿能公司股东(总股权2,790,803,535股),根据每10股配3股的占比配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配资价格是4.65元/股,最后此次配资合理申购数量达到833,419,462股,募资总金额rmb3,875,400,498.30元,扣减所发生的包销提成及其它发行费后具体净募资总共rmb3,828,017,156.35元。以上资产于2019年4月17日及时,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认证并提交瑞华验字[2019]02360004号汇算清缴报告。
2、2018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在重点账户储放状况
于2022年12月31日,募资在重点账户上的账户余额金额为1,025,093,175.63元,没有使用的募资储放重点账户账户余额如下所示:
企业:人民币元
(二)2019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9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金额、资产结算时间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的证监批准[2020]1092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我们公司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颜值总金额5,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限6年。我们公司已经在2020年7月31日具体发售5,00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募资总金额rmb5,000,000,000.00元,扣减所发生的包销提成及其它发行费后具体净募资总共rmb4,955,482,500.00元。以上资产于2020年8月6日及时,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认证并提交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99号汇算清缴报告。
2、2019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在重点账户储放状况
于2022年12月31日,募资在重点账户上的账户余额金额为729,585,162.91元,没有使用的募资储放重点账户账户余额如下所示:
企业: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1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金额、资产结算时间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09日出具的证监批准[2021]3561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我们公司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颜值总金额7,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限6年。我们公司已经在2022年1月5日具体发售7,00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卷,每个颜值100元,募资总金额rmb7,000,000,000.00元,扣减所发生的包销提成及其它发行费后具体净募资总共rmb6,964,962,200.00元。以上资产于2022年1月11日及时,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认证并提交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30号汇算清缴报告。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减少我们公司发售备案花费rmb350,000.00元,公司本次募资净收益调节金额为6,965,312,200.00元。
2、2021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在重点账户储放状况
于2022年12月31日,募资在重点账户上的账户余额金额为1,435,877,828.22元,没有使用的募资储放重点账户账户余额如下所示:
企业:人民币元
二、上次募资的具体应用情况
(一)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对比状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止,我们公司具体资金投入所涉及应用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新项目账款总共rmb2,603,425,236.78元。企业2018本年度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企业:人民币元
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详细本报告配件1。
2、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变动状况
2020年12月24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且于2021年1月1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决定把甘肃乐叶年产量5GW高效率单晶电池新项目盈余募资121,698.82万余元(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新项目账户余额,含总计利息净收入,主要额度以转走募集资金专户当天账户余额为标准)里的120,000万元用于新创建甘肃乐叶年产量3GW单晶电池新项目,剩下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2月21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且于2022年4月1日通过企业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决定把原用以甘肃乐叶年产量3GW单晶电池工程的2018本年度配资盈余募资调整为102,000万元用于泰州市乐叶年产量4GW单晶电池工程建设,剩下的19,390.28万余元(截止到2022年1月31日新项目账户余额,含总计利息净收入,主要额度以转走募集资金专户当天账户余额为标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1,286.84万余元差值1,896.56万余元为帐户造成利息。
3、2018年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新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与服务承诺投资额的差别表明参见附件1。
4、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向外出让或更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状况
募资及时以前,企业占用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该募投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待企业募资到位后给予更换。在2019本年度配资募资及时之前,企业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已用自筹经费146,135,805.88块和403,195,869.13元各自资金投入甘肃乐叶年产量5GW高效率单晶电池项目及滁州市乐叶年产量5GW高效率单晶组件新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3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2360029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先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2019年6月4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资549,331,675.01元更换已事先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经费。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我们公司不会有对外开放出让或更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临时性闲置不用及没有使用结束状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2021年5月27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1,800,000,000.00元(在其中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不得超过800,000,000.00元)临时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主要运用于平时生产运营,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决议准许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截止到2022年3月28日,以上800,000,000.00元用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已偿还至企业募资专户。
②2020年4月21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在保证不受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情形下,设立募资现金管理业务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并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人民币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选购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有保底合同约定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与此同时,受权财务中心经理在相关信用额度内履行决定权并签订有关文件,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合理。
截止到2021年2月5日,企业使用募资选购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本钱及盈利均所有按时取回。
(2)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新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①2020年12月24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且经过于2021年1月11日举行的企业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决定把甘肃乐叶年产量5GW高效率单晶电池新项目盈余募资121,698.82万余元(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新项目账户余额,含总计利息净收入,主要额度以转走募集资金专户当天账户余额为标准)里的120,000万元用于新创建甘肃乐叶年产量3GW单晶电池新项目,剩下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滁州市乐叶年5GW高效率单晶组件新项目盈余募资14,753.39万元和总计利息净收入2,932.51万余元,总计17,685.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②2022年2月21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且经过于2022年4月1日举行的企业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决定把原用以甘肃乐叶年产量3GW单晶电池工程的2018本年度配资盈余募资调整为102,000万元用于泰州市乐叶年产量4GW单晶电池工程建设,剩下的19,390.28万余元(含总计利息净收入,主要额度以转走募集资金专户当天账户余额为标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1,286.84万余元差值1,896.56万余元为帐户造成利息。
(3)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没有使用结束募资的现象: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账户余额为102,509.31万余元,占募资总额26.45%。以上募资没有使用结束的主要原因是:①甘肃乐叶年产量5GW高效率单晶电池新项目已经在2020年3月做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为7,540.79万余元,在其中3,678.59万余元为并未收取的工程建设余款,将按合同约定,再次用以这个项目的余款付款;3,862.20万为募资帐户盈余的总计利息净收入;②滁州市乐叶年产量5GW高效率单晶组件新项目已经在2020年1月做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13,013.99万余元,在其中11,512.65万余元为并未收取的工程建设余款,将按合同约定,再次用以这个项目的余款付款;1,501.34万余元为募资帐户盈余的总计利息净收入;③泰州市乐叶年产量4GW单晶电池新项目并未执行结束,依然在经营期,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81,954.53万余元,将按计划再次用以以上募投项目基本建设。
6、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经济效益状况对比状况
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债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经济效益状况对比状况,详见附件2。
完成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与服务承诺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企业2018本年度配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有总计达到的经济效益小于约定的总计经济效益20%(含20%)以上状况。
7、以财产认购股份的现象
我们公司不会有用财产认购股份的现象。
(二)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对比状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止,我们公司具体资金投入所涉及应用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新项目账款总共rmb3,997,397,877.60元。集团公司2019年公布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企业:人民币元
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详细本报告配件3。
2、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变动状况
西安市泾渭新城年产量5GW单晶电池新项目已经在2020年12月做到预订可使用状态,2022年2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根据,依据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生产能力合理布局,企业计划将当中8条生产线及设备配件搬迁至银川市已完成厂房内执行,建设主体由陕西省隆基乐叶光伏科技公司调整为陕西省隆基乐叶光伏科技公司和甘肃隆基乐叶科技公司一同执行,执行地址会由西安市经济开发区泾渭新城调整为西安市经济开发区泾渭新城和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鸿图南大街东侧,项目规划会由“西安市泾渭新城年产量5GW单晶电池新项目”调整为“年产量5GW单晶电池新项目”。
2022年4月26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且经过于2022年5月20日举行的企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准许,允许结项并把2019本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资60,000万元用于基本建设嘉兴市光伏发电年产量10GW单晶组件新项目,剩下的31,695.06万余元(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新项目账户余额,含总计利息净收入,主要额度以转走募集资金专户当天账户余额为标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1,695.25万余元差值0.19万余元为帐户造成利息。
2022年7月27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将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银川市年产量15GW单晶硅棒、单晶硅片新项目”建设主体由银川市隆基光伏科技公司调整为银川市隆基光伏科技公司与银川市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一同执行,执行地址由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西路552号(银川市光伏厂区详细地址)调整为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西路552号或银川经济经开区金源大道15号(银川市隆基工厂详细地址)。
3、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新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与服务承诺投资额的差别表明参见附件3。
4、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向外出让或更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状况
募资及时以前,企业占用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该募投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待企业募资到位后给予更换。在2019本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及时之前,企业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已用自筹经费123,599,051.07块和251,346,548.38元各自资金投入西安市泾渭新城年产量5GW单晶电池项目及银川市年产量15GW单晶硅棒、单晶硅片新项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018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先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2020年8月26日,隆基绿能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资rmb374,945,599.45元更换已事先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经费。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我们公司不会有对外开放出让或更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临时性闲置不用及没有使用结束状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2021年5月27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1,800,000,000.00元(在其中2019本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不得超过1,000,000,000.00元)临时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主要运用于平时生产运营,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决议准许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截止到2021年11月29日,以上1,000,000,000.00元用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已偿还至企业募资专户。
②2020年8月26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在保证不受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情形下,设立募资现金管理业务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并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人民币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选购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有保底合同约定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与此同时,受权财务中心经理在相关信用额度内履行决定权并签订有关文件,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合理。
截止到2021年3月29日,企业使用募资选购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本钱及盈利均所有按时取回。
(2)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新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2022年4月26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且经过于2022年5月20日举行的企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准许,允许结项并把银川市年产量15GW单晶硅棒、单晶硅片新项目盈余募资60,000.00万元用于基本建设嘉兴市隆基年产量10GW单晶组件新项目,银川市年产量15GW单晶硅棒、单晶硅片项目及年产量5GW单晶电池新项目剩下结余资金31,695.06万余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1,695.25万余元差值0.19万余元为帐户造成利息。
(3)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没有使用结束募资的现象: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账户余额为72,958.51万余元,占募资总额14.59%。以上募资没有使用结束的主要原因是:①银川市年产量15GW单晶硅棒、单晶硅片新项目已经在2021年4月做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为2,326.71万余元,在其中1,747.76万余元为并未收取的工程建设余款,将按合同约定,再次用以这个项目的余款付款;578.95元为募资帐户盈余的总计利息净收入;②年产量5GW单晶电池新项目已经在2020年12月做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为13,938.45万余元,在其中13,441.44万余元为并未收取的工程建设余款,将按合同约定,再次用以这个项目的余款付款;497.01万余元为募资帐户盈余的总计利息净收入;③嘉兴市光伏发电年产量10GW单晶组件新项目并未执行结束,依然在经营期,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56,693.35万余元将按计划再次用以以上募投项目基本建设。
6、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经济效益状况对比状况
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经济效益状况对比状况,详见附件4。
完成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与服务承诺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集团公司2019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有总计达到的经济效益小于约定的总计经济效益20%(含20%)以上状况。
7、以财产认购股份的现象
我们公司不会有用财产认购股份的现象。
(三)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对比状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止,我们公司具体资金投入所涉及应用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新项目账款总共rmb2,143,810,118.07元。企业2021本年度公布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企业:人民币元
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详细本报告配件5。
2、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变动状况
2023年1月10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并且于2023年2月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决定把2021年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西咸乐叶年产量15GW高效率单晶电池新项目”调整为“西咸乐叶年产量29GW高效率单晶电池新项目”,计划用以西咸乐叶年产量15GW高效率单晶电池工程的募资477,000.00万余元变动用以西咸乐叶年产量29GW高效率单晶电池新项目,以上新项目充电电池加工工艺将导进企业自主研发HPBC高效率新型电池,产生年产量29GW单晶体高效率电池生产能力总体目标。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高新科技(沣西新城)有限责任公司落实措施,建成地址坐落于西安市经济开发区泾河新城。
2023年5月4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2023年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且于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准许,决定把2021年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甘肃乐叶年产量5GW单晶体高效率电池项目(一期3GW)”调整为“芜湖市(二期)年产量15GW单晶组件新项目”,计划用以甘肃乐叶年产量5GW单晶体高效率电池项目(一期3GW)建设中的募资108,000.00万余元变动用以芜湖市(二期)年产量15GW单晶组件新项目,以上新项目有利于增加企业高效率单晶组件生产能力,更加好的达到2023年底部件生产能力总体目标。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市隆基光伏科技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落实措施,建成地址坐落于安徽省芜湖经济开发区沈巷规划区皖兴路以北、和谐大道往西。
(三)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新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与服务承诺投资额的差别表明参见附件5。
4、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向外出让或更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状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我们公司不会有对外开放出让或更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临时性闲置不用及没有使用结束状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7月4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35亿人民币临时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主要运用于平时生产运营,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决议准许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截止到2023年6月14日,以上3,500,000,000.00元用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已偿还至企业募资专户。
(2)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没有使用结束募资的现象: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账户余额为493,587.78万余元,占募资总额70.51%。以上募资没有使用结束的主要原因是:西咸乐叶29GW电池项目并未执行结束,依然在经营期;企业2023年5月4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2023年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计划用以甘肃乐叶年产量5GW单晶体高效率电池项目(一期3GW)建设中的募资108,000.00万余元变动用以芜湖市(二期)年产量15GW单晶组件新项目,此项目仍在筹备中,并未应用完成后的募资493,587.78万余元将按计划再次用以以上募投项目基本建设。
6、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经济效益状况对比状况
2021本年度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经济效益状况对比状况,详见附件6。
完成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与服务承诺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下转D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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