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协议书所涉及工程项目的有关协作事宜为架构性、意向承诺,后面还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处理新项目相关手续。新项目实际协作事宜及执行进度有待观察。
● 本协定不属于实际交易额,合同的签署对南方地区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和今后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实施与实施情况判断。
南方地区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承包方)于2023年7月13日在广东惠州与惠州市人民政府(下称惠州市政府,招标方)一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下称“本协定”),彼此计划在新式储能技术、抽水蓄能电站等行业广泛开展协作。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相关情况
(一)协议书另一方的相关情况
招标方名字:惠州市人民政府
特性:地市级市人民政府
与企业的关联性:招标方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也、地址、方法
1.签定时长:2023年7月13日
2.签定地址:广东惠州
3.签定方法:书面通知
(三)签订合同已履行决议决策制定、审核或备案程序,及其仍待满足标准
本协定为双方沟通协商实现的意向框架性协议,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用执行有关审核或备案程序。实际合作开发项目将遵循我国法律法规和彼此相关管理规范,执行必须的决策制定,并另外签署有关文件。实际合作开发项目确立后,企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合作背景目地
为紧抓现阶段新式储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机会,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的工程项目”推动城镇区域经济发展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惠州能源结构优化更新,助推惠州市加快打造广东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基本建设更幸福国内一流大城市,彼此秉着“乘势而上、合作双赢、着眼全局、平等互惠”标准,经沟通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合作项目
1.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前提下,承包方充分运用市场优势,在新式储能技术应用示范、抽水蓄能电站、新型电力系统规划等层面,积极主动给予规划研究、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和投资等业务,为惠州发展作出贡献。
2.承包方协同惠州企业,在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和“3+7”工业区内共同推进新式储能项目的应用示范。
3.在相关新式储能技术示范性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提下,招标方依规适用承包方在惠东县、龙门县进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帮助承包方做好相应的工作中。
4.承包方依据招标方新式储能产业发展需要,适度在惠州市开设产业链研发基地,促进新式储能技术行业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技能人才(精英团队)引入,招标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适用承包方在惠基本建设科研院所、引入技能人才(精英团队)。两人共同着力打造省部级新式储能技术科研机构(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为招标方发展趋势新式储能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合同中别的必须表述的关键条文
本合同书履行期限为三年,自彼此法定代表人者法定代理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时候起起效。
三、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协定的签订及执行将有利于新式储能技术和抽水蓄能电站市场拓展,不会对公司2023年多度主营业务收入、纯利润等组成深远影响,对企业未来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视项目实施情况来定。
四、风险防范
本协定为双方沟通协商实现的意向框架性协议,不属于实际金额新项目,落实措施具体内容有待观察。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地区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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