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怡 刘雪
6月10日,在首届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办公室主任陈杰表示,只有通过系统建设才能使资本市场要素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加强,从而全面提高中国资本市场法治保障的效率。
“现有复杂资本市场法律规范的整合需要系统思维;市场分割与多头监管的整合需要系统思维;法律制度与法律实施机制的协调与联系需要系统思维。”在她看来,系统思维是提高我国资本市场法治保障的关键。
陈杰认为,实施系统思维有三个基本思路:
在概念层面,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引领多元化的监管概念。”在坚持市场化和法治改革方向的前提下,未来系统化的核心是科学构建证券市场机制与行政监管体制之间的关系,使行政监管机制有机地融入证券市场机制。监管机构的作用主要是更好地促进和确保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决定性作用。”陈杰解释说。
在规范层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核心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她说,需要从法律规范制度的意义上考虑,明确不同规范文件的功能定位和不同法律规范类型与不同执法形式之间的界限,努力实现各种法律起源的和谐统一。
在执法层面,积极建立不同系统的司法执法协调机制。陈杰表示,资本市场司法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多样性决定了不同系统执法司法机制的协调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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