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
重要提示
广州安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微)、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人”或“公司”、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行〔2023〕36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估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在线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制A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线上线下发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发起人(主承销商)进行。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线下查询认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查询和线下电子发行的详细信息,请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
2023年6月1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T-1日)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5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信息(www.sse.com.cn)《广州安凯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安凯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100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安凯微”,扩张简称“安凯微电子”,股票代码为“68620”。该代码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在线认购代码为“787620”。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线下发行、线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
1、整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为2023年6月8日(T-3日)9:30-15:00。截至2023年6月8日(T-3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收到340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849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4.35元/股-39.8元/股,拟认购总数为2073680万股。配售对象具体报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实情况
根据2023年6月5日发布的《广州安凯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发布的参与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实。10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22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材料,但未通过发起人(主承销商)资格审核;33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无配售对象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无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超过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无配售对象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推荐线下投资者适宜性自查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23〕43号暂停或注销 IPO 网下投资者注册资格。上述42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9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相应的认购总额为2111100万股。上述42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9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相应的认购总额为211110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排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335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8401个配售对象均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条件。报价范围为4.35元/股-39.8元/股,拟认购总数为20522580万股。
(二)消除最高报价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认购价格从高到低排序,计算各价格对应的累计拟认购总额,同一认购价格根据配售对象从小到大,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数量根据申报时间(以上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从晚到早,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消除最高部分认购,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不得低于1%。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的申报不能再删除。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上的申报不能再删除。不包括的部分不得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将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13.06元/股(不含13.0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淘汰;在拟认购价格为13.06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所有认购价格低于2.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均被淘汰;拟认购价格为13.06元/股,认购价格为2.900万股,2023年6月8日,认购时间为14:51: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680个配售对象,从后到前排除62个配售对象。以上共排除76个配售对象,相应排除的拟认购总额为2055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排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额的1.0013%。以上共排除76个配售对象,相应排除的拟认购总额为2055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排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额的1.0013%。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注明的“高价消除”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下转30版)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