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16元
● 有关日期
● 多元化分红送转: 否
一、 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 分配原则
1. 派发本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 分配原则:
依据2023年5月12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在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400,556,257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64,089,001.12元(价税合计)。
三、 有关日期
四、 分派实施细则
1. 实施细则
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 自己派发目标
公司股东肖洋、赵晨佳、赵子龙福、林彩玲、宁波市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曹亮、赵云飞、林万明的红股由企业自主派发。
3. 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和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本人(包含证券基金)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企业股票,持仓时限(指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获得个股之日至出让交收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拥有时长)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16元;对个人持股时限在1年之内(含1年)的,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16元;等它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以其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税。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股份的法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相关规定,公开后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按规定测算缴税,持仓时长自公开日起测算;公开前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可用20%税率计税个税。即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144元。
(3)针对拥有企业股票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144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明确提出退税申报。
(4)针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根据“港股通”拥有企业股票股东,其红股会由企业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相关规定,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144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收益必须享有一切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的税收政策,可按相关规定自主申请办理。
(5)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由经营者按税收法律法规自主确定是否需在本地缴纳税款,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rmb0.16元(价税合计)。
五、 相关资询方法
针对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如有疑问,请根据下列联系电话资询:
联络单位: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570-8566059
特此公告。
五洲特殊纸制品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示序号:2023-052
债卷编码:111002 债卷通称:特纸可转债
五洲特殊纸制品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节“特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调节前转股价格:14.70元/股
● 调整转股价格:14.54元/股
● “特纸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6月15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3416号)审批,五洲特殊纸制品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1年12月8日发行了670.0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每个颜值100.00元,发售总金额67,000.00万余元。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1〕500号文允许,企业67,000.00万余元可转换债券于2021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特纸可转债”,债卷编码“111002”。
依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企业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的起始日期是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到国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中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
因为公司执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3日起调整至18.20元/股。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6)。
因达到《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前提条件,企业分别在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7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2年10月19日起,“特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至14.70元/股。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5)。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400,556,257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64,089,001.12元(价税合计)。此次权益分派执行情况详细企业同日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51)。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企业将按本公式计算开展转股价格调节。
综上所述,“特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出调整,此次调节合乎《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和调整结论
(一)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派股或转增股本:P_[1]=P_[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_[1]=(P_[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_[1]=(P_[0]+A×k)/(1+n+k);
配送股利:P_[1]=P_[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_[1]=(P_[0]-D+A×k)/(1+n+k)。
在其中:P_[1]为调整转股价,P_[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二)转股价格调节
依据上述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此次调整转股价格为:P_[1]=P_[0]-D。
在其中:P_[0]为更改前转股价14.70元/股,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0.16元/股。
因而,此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为:P_[1]=P_[0]-D=14.70-0.16=14.54元/股。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5日,故“特纸可转债”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起效,转股价格由14.70元/股调整至14.54元/股。
“特纸可转债”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自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股市开市起修复股权转让。
特此公告。
五洲特殊纸制品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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