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青岛市日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9日接到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下称《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所示:
一、审查意见
青岛市日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申请办理合乎发行条件、企业上市条件和披露规定。
二、落实问题
请外国投资者进一步表明:(1)上次募投“年产量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地工程项目”、“年产量5,000吨汤菜抽提生产流水线工程项目”全新应用进展;(2)在上次募投项目并未建成投产的情形下,此次整体规划“年产量3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线建设(提产)新项目”的迫切性、重要性,融合市场需求、行业格局、目前生产能力、公司的优势等,表明食品调味料新增产能消化原因是不是充足、有效,并充分揭露风险性。
请承销商进行核实并做出确立建议。
企业将和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服务依照《审核意见》的需求,对于《审核意见》所提出的以上问题逐一贯彻落实并立即递交回应,上海交易所将于执行法定程序并接到企业申报文件后递交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申请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有待得到证监会作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最后能不能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企业将依据该事项的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市日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权 公示序号:2023-033
青岛市日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申请办理接到
上海交易所审批核心建议
贯彻落实函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青岛市日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9日接到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3〕394号)(下称《落实函》),上交所上市审批核心对公司为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展开了审批,审批核心会议报告产生有关问题并安排企业进行贯彻落实,实际需落实问题为:
请外国投资者进一步表明:(1)上次募投“年产量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地工程项目”、“年产量5,000吨汤菜抽提生产流水线工程项目”全新应用进展;(2)在上次募投项目并未建成投产的情形下,此次整体规划“年产量3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线建设(提产)新项目”的迫切性、重要性,融合市场需求、行业格局、目前生产能力、公司的优势等,表明食品调味料新增产能消化原因是不是充足、有效,并充分揭露风险性。
请承销商进行核实并做出确立建议。
企业将和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服务依照《落实函》的需求,对于《落实函》所提出的以上问题逐一贯彻落实并立即递交回应,上海交易所将于执行法定程序并接到企业申报文件后递交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申请注册。
企业本次发行有待得到证监会作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最后能不能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企业将依据该事项的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市日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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