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李慧海先生通过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皓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184%,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8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公司监事李慧海先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皓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76股,占公司总股本0.0046%。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南京皓海和监事李慧海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9日,李慧海先生累计减持其通过南京皓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李慧海先生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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