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14日举行的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情况提案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提案相关事项表明如下所示:
一、注册资金及股权数量拟变动状况
公司在2023年6月7日执行实现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此次权益分派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130,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以资产公积金转增3股。此次送转股后,企业的总股本数量将增加到了169,00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要求的流通股本120,412,500股,占总股本的71.25%,无尽售要求的流通股本48,587,500股,占总股本的28.75%。注册资金由130,000,000元调整为169,000,000元。
二、企业章程拟修定状况
企业拟就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企业章程协议条款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三、别的表明
除了上述条文改动外,《公司章程》别的条文不会改变。以上变动最后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具体内容为标准。变更后《公司章程》全篇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示序号:2023-018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于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当场融合通信的形式举办。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6月4日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诸位执行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7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人。
会议由老总、经理蒋生华组织,公司监事、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会议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诸位执行董事用心决议,大会构成了如下所示决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在2023年6月7日执行实现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此次权益分派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130,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以资产公积金转增3股。此次送转股后,企业的总股本数量将增加到了169,00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要求的流通股本120,412,500股,占总股本的71.25%,无尽售要求的流通股本48,587,500股,占总股本的28.75%。注册资金由130,000,000元调整为169,000,000元。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7)。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二)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企业拟就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协议条款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7)。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五)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六)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七)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八)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九)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市场环境,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展开了修定。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十)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展开了修定。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十一)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决于2023年6月30日举办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20)。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三、备查簿文档
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示序号:2023-019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例会于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当场融合通信的形式举办。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6月4日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诸位公司监事。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长蒋秦峰组织,企业一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会的公司监事对各类提案展开了用心决议并给出了以下决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在2023年6月7日执行实现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此次权益分派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130,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以资产公积金转增3股。此次送转股后,企业的总股本数量将增加到了169,000,000股。在其中,不足售标准的流通股本120,412,500股,占总股本的71.25%,无尽售要求的流通股本48,587,500股,占总股本的28.75%。注册资金由130,000,000元调整为169,000,000元。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7)。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二)、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企业拟就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协议条款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7)。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五)、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六)、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七)、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展开了修定。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簿文档
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示序号:2023-020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6月30日
● 此次股东会所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 股东会种类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三) 投票方式:此次股东会所使用的表决方式是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四) 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行的日期:2023年6月30日 14点00分
举办地址:浙江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社区红旗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
至2023年6月30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六) 股票融资、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流程帐户和港股通投资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资、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流程有关帐户及其港股通投资人的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规定执行。
(七) 涉及到公开招募公司股东选举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宜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1、 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以上提案已获得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允许,有关公示及文档于2023年6月15日发表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市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提案:1、2
3、 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5、 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网络投票常见问题
(一) 我们公司公司股东根据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履行表决权的,既能登录交易软件微信投票(根据指定交易的证劵公司买卖终端设备)进行投票,还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站地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初次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进行投票的,投资人必须完成公司股东身份验证。具体步骤请见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址表明。
(二)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可执行的投票权总数则是户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同样类型普通股票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的总数总数。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根据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股东会网上投票的,能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与。网络投票后,视作其所有股东账户中的同样类型普通股票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都已各自投出去同一观点的表决票。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根据好几个股东账户反复开展决议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中的同样类型普通股票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的决议建议,分别由各种别和种类个股的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三) 同一投票权进行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多种方式反复开展决议的,以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四) 公司股东对每一个提案均决议结束才可以递交。
四、 大会参加目标
(一) 除权日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会(详细情况详细下列),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自然人股东。
(二) 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三) 企业聘用律师。
(四) 有关人员
五、 大会备案方式
1、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列席会议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公司股东部门的法人代表依规开具的书面形式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身列席会议的,应拥有个人身份证或其它可以说明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个股账户;授权委托别人列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拥有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公司股东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
3、满足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用发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备案,需在备案时长2023年6月29日在下午16:00前送到,发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备案需另附以上1、2 所列证明文件影印件,列席会议时需提交正本。发传真、信件以备案期限内公司收到为标准,并安排在发传真或信件中列明联系方式,便于联络。
六、 其他事宜
1、企业通迅录及联系电话
手机联系人:范跃锋
手机:0573-87987181
电子邮件:security@watson-tech.com.cn
发传真:0573-87987189
2、拟参加当场决议的参会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住宿费及差旅费自立。
3、拟列席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请带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拟列席会议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请在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抵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配件1:法人授权书
● 上报文档
建议举办此次股东会的股东会决议
配件1: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浙江华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兹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6月30日举行的贵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名称:
受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