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告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箱、移动办公系统等方式向企业全体董事传出。大会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9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党彦宝老先生集结并主持。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状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由于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下称“本次发行”)有关决定有效期将要期满,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仍在火热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工作不断、合理、顺利的开展,董事会同意报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有关决定有效期增加12月。除增加以上股东会有关决定有效期外,企业本次发行策略的其他内容不会改变。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5)。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本议案尚要递交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由于企业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以及受权人员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的授权期限将期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工作中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报请股东会将受权股东会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有效期增加12月。
与此同时,董事会同意报请股东会对受权股东会以及受权人员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该等调整,董事会报请企业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受权老总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
1、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在股东会议决议范围之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其中包含但是不限于明确发售机会、发行量、发售日期、发行价、交易方式、发行对象、实际申购方法、申购占比、在股东会议决议的募资经营规模限制范围之内调节募资规模以及与发售定价方法有关的其他事宜;
2、申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到相关工作,签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3、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申请事项,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做、改动、申报相关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需或合适的申请办理、审批、备案、登记手续等有关发售申请事项,并按照有关监管政策处理和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事项;
4、确定签定、填补、改动、提交、呈送、实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协议书和文件,包含但是不限于包销协议书、证券承销协议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条文;
5、设立募资储放重点帐户、签定募资管理和使用有关协议内容;
6、依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销售市场的具体情况,从法律、相关法规与在股东会议决议范围之内对募资规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方案作出调整;
7、若出现不可抗拒或证劵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作适当调整并持续申请办理本次发行事项;
8、在本次发行得到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全权处理制做、改动、填补、签定、申报、接受、实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切协议书和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此次发行新股的登记代管、限购锁住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
9、本次发行结束后,依据本次发行的执行结论,相对应改动《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验资报告等相关手续;
10、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前提之下确定中止、中断或者终止本次发行;
11、在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环节中,如依照竟价程序流程簿记建档后确定发行股票数没有达到申购邀约文档中拟发行股票数的70%,通过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还可以在不少于发售成本价前提下,对簿记建档所形成的发行价作出调整,直到达到最后发售股票数做到申购邀约文档中拟发行股票数的70%;
12、当出现不可抗拒或其它足以使本次发行无法执行、或尽管可以实施却会给他们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或是发售公司发行股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变化时,可酌情确定本次发行计划方案推迟执行,或者按照一个新的发售公司发行股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再次申请办理本次发行事项;
13、从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4、以上受权所涉及到的证劵监督机构准许本次发行之后的具体执行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宜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其他受权事宜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5)。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本议案尚要递交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允许公司在2024年5月7日举办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4-026)。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股票简称:宝丰能源 公示序号:2024-02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
增加企业2023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
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
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0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并且于2023年5月8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和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项有关的议案。依据上述股东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以及受权人员全权负责申请办理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相关事宜(下称“有关受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相关提案的时候起12月。
二、有关增加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相关情况
由于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将要期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在2024年4月19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打算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满的时候起增加12月,即延至2025年5月7日。
与此同时,董事会同意报请股东会对受权股东会以及受权人员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该等调整,董事会报请企业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受权老总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
1、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在股东会议决议范围之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其中包含但是不限于明确发售机会、发行量、发售日期、发行价、交易方式、发行对象、实际申购方法、申购占比、在股东会议决议的募资经营规模限制范围之内调节募资规模以及与发售定价方法有关的其他事宜;
2、申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到相关工作,签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3、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申请事项,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做、改动、申报相关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需或合适的申请办理、审批、备案、登记手续等有关发售申请事项,并按照有关监管政策处理和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事项;
4、确定签定、填补、改动、提交、呈送、实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协议书和文件,包含但是不限于包销协议书、证券承销协议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条文;
5、设立募资储放重点帐户、签定募资管理和使用有关协议内容;
6、依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销售市场的具体情况,从法律、相关法规与在股东会议决议范围之内对募资规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方案作出调整;
7、若出现不可抗拒或证劵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作适当调整并持续申请办理本次发行事项;
8、在本次发行得到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全权处理制做、改动、填补、签定、申报、接受、实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切协议书和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此次发行新股的登记代管、限购锁住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
9、本次发行结束后,依据本次发行的执行结论,相对应改动《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验资报告等相关手续;
10、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前提之下确定中止、中断或者终止本次发行;
11、在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环节中,如依照竟价程序流程簿记建档后确定发行股票数没有达到申购邀约文档中拟发行股票数的70%,通过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还可以在不少于发售底价前提下,对簿记建档所形成的发行价作出调整,直到达到最后发售股票数做到申购邀约文档中拟发行股票数的70%;
12、当出现不可抗拒或其它足以使本次发行无法执行、或尽管可以实施却会给他们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或是发售公司发行股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变化时,可酌情确定本次发行计划方案推迟执行,或者按照一个新的发售公司发行股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再次申请办理本次发行事项;
13、从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4、以上受权所涉及到的证劵监督机构准许本次发行之后的具体执行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宜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其他受权事宜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内合理。
除上述情况增加本次发行有关决定有效期限及授权有效期并且对受权具体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外,企业本次发行方案和受权相关的其他具体内容不会改变。
以上提案尚要递交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股票简称:宝丰能源 公示序号:2024-026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会举办时间: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 股东会种类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使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四) 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行的日期:2024年5月7日 14点00 分
举办地址:宁夏银川市盛景北街1号 四楼会议室
(五) 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六) 股票融资、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流程账户和港股通投资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资、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帐户及其港股通投资人的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规定执行。
(七) 涉及到公开招募公司股东选举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宜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提案及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1、 各提案已披露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以上提案已分别经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20日、2023年12月30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提案:1、2
3、 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1、2
4、 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5、 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网络投票常见问题
(一) 本股东根据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能登录交易软件微信投票(根据指定交易的证劵公司买卖终端设备)进行投票,还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站地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进行公司股东身份验证。具体步骤请见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址表明。
(二)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可执行的投票权量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同样类型优先股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的总数总数。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根据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股东会网上投票的,能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与。网络投票后,视作其全部股东账户中的同样类型优先股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都已各自投出去同一观点的表决票。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决议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中的同样类型优先股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的表决建议,分别由各类别和种类个股的第一次网络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投票权进行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决议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结果为准。
(四) 公司股东对每一个提案均决议结束才可以递交。
四、 大会参加目标
(一) 除权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利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股东。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企业聘请的侓师。
(四) 有关人员
五、 大会备案方式
(一)登记
1、公司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股东账户卡、盖上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市账户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相关手续,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书、受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公司股东可采取信件或传真方法备案,发传真或信件备案需附以上(一)1、2条所列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文件,列席会议时需提交正本。备案原材料需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17:00前送到,发传真、信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标准,并请于发传真或信件中列明联系方式。
(二)备案地址
备案地址: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详细地址:宁夏银川市盛景北街1号
(三)当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早上 9:00-11:30;在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宜
(一)大会联系电话
手机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951-5558031 发传真:0951-5558030
邮政编码:750001
(二)本次股东大会参会人员的吃住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请股东在出席会议前认真阅读。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20日
配件1:授权书
● 上报文档
建议举办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会决议
配件1:授权书
授权书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兹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本人)参加2024年5月7日举行的贵司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名称:
受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9 股票简称:宝丰能源 公示序号:2024-027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通告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箱、移动办公系统等方式向企业整体公司监事传出。大会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名,真实参加公司监事3名,会议由企业监事长夏云女性集结并主持。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状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由于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下称“本次发行”)有关决定有效期将要期满,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仍在火热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工作不断、合理、顺利的开展,职工监事允许报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有关决定有效期增加12个月。除增加以上股东会有关决定有效期外,企业本次发行策略的其他内容不会改变。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本议案尚要递交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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