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元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623号)。
财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是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或“赞助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旧股。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的发行人市盈率为47.6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电气机械设备制造业”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24倍,超出范围为124.15%;比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高38.67倍,超过23.12%;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要求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推广公告”),消除不符合线下投资者报价要求,协商一致消除认购价格高于43.71元/股(不含43.71元/股)的配售对象;认购价格为43.71元/股,拟认购金额小于500万股(不含5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消除;认购价格为43.71元/股,拟认购金额等于500万股,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4:55:41:在450的配售对象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20个配售对象。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81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35130万股,占所有符合初步询价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的3.49470万股的1.0052%。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81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35130万股,占所有符合初步询价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的3.49470万股的1.0052%。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
2、根据初步查询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
投资者请在2023年6月15日(T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15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为37.40元/股,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9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为90.00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通过向合格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上发行”)进行。
本次线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算平台;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市场价值认购定价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与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70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30.7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47.61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40.99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截至2023年6月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C38电气机械设备制造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24倍,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
(2)截至2023年6月9日(T-4日)与上市公司相比,市盈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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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6月9日(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的发行人市盈率为47.6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电气机械设备制造业”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24倍,超出范围为124.15%;比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高38.67倍,超过23.12%;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与同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1)依托下游美的集团、奥克斯等行业龙头企业,公司获得市场优势
(下转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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