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54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
第一次持股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划」)2023年6月13日,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现场通讯的形式举行。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张裕欣女士召集主持。出席会议表决的持有人为27人,代表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937.2万份,占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0.1%。会议的召开符合《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会议决议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设立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和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任期一致。
投票结果:同意937.2万份,占参加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100%;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的0%反对0份;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0%。
二、审议批准《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议案》。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选举刘玉秀、赵长捷、张玉新为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刘玉秀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述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任期一致。
张玉新女士是公司董事会秘书。除上述情况外,上述人员与持有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投票结果:同意937.2万份,占参加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100%;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的0%反对0份;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0%。
三、审议批准《关于授权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处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代表全体持有人日常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四)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利益分配;
(五)决定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收回、承担和相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变更、继承登记;
(七)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八)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9)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确定个人预留份额、放弃认购份额、因个人考核不合格、个人变更等原因收回的份额的分配/再分配方案(授予预留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十)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十一)管理委员会应当履行员工持股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起有效。
投票结果:同意937.2万份,占参加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100%;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的0%反对0份;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0%。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53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6月13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了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关于国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00921)
必须披露交易认购理财产品
2022年3月30日和2022年6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分别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亿元。
本文提出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金融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认购方)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其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人)认购金融产品的进一步细节已在本公告中标题为「上海浦发银行理财协议清单」列出一节。
董事会欣然宣布,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6月13日,公司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空调营销公司、冰箱营销公司、古洛尼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理财协议,认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683万元(相当于约1.857、582、376港元)。
本集团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必须按照上市规则第14.06条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下的相关适用百分比(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因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下的交易必须按照合并计算基准进行披露,并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和公告规定。
2022年3月30日和2022年6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分别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亿元。
本文提出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金融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认购方)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作为发行人)认购金融产品的进一步细节已在本公告中标题为「上海浦发银行理财协议清单」列出一节。
董事会欣然宣布,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6月13日,公司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空调营销公司、冰箱营销公司、古洛尼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理财协议,认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683万元(相当于约1.857、582、376港元)。
本集团利用自己的闲置资金支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下的认购金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认购金融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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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的理由和好处
公司认购银行金融产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委托金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产品资金来自集团闲置资金,委托金融闲置资金有利于提高集团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集团的日常经营和主要业务发展和公司中小型投资者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认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产品的认购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下的含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必须按照上市规则第14.06条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下的相关适用百分比(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因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协议下的交易必须按照合并计算基准进行披露,并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和公告规定。
公司、空调营销公司、冰箱营销公司、古洛尼公司、浦东发展银行和浦东银行的财务管理信息
本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电器等电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以及汽车空调压缩机和综合热管理系统。
空调营销公司
空调营销公司是我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非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电销售、家电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常电气维修。
冰箱营销公司
冰箱营销公司是我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非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冰箱、洗衣机、家用电器等家用电器产品的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
古洛尼公司
古洛尼是我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非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家电制造、家电研发、家电零部件销售、家电安装服务、家电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常家电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等业务。
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许可银行(股份代码:6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金融和信托投资业务。
浦银理财
浦东银行金融有限公司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银行金融子公司。浦东银行金融管理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向非特定公众公开发行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委托投资和财产;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委托投资和财产;金融顾问和咨询服务。
上海浦发银行理财协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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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产品(不包括2022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13个金融产品、2022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14个金融产品、2022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15个金融产品、2023年第1个金融产品、2023年第2个金融产品、2023年第3个金融产品、2023年第4个金融产品、2023年第5个金融产品、2023年第6个金融产品、2023年第7个金融产品)总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405、000、000元(相当于约2、754、187、529港元注1)。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指外,以下词语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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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金额为本公告中使用的汇率由人民币兑换成的港元金额的总和。该交换仅用于说明目的,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在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2.这个金额已经按0.92324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成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3.这个金额已经按0.8921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成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在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在相关日期兑换。
4.该金额已按0.90323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5.该金额已按0.88569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在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6.这个金额已经按0.88289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成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在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在相关日期兑换。
7.该金额已按0.88691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8.该金额已按0.89376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9.该金额已按0.90681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10.这个金额已经按0.90864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成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11.该金额已按0.91256人民币兑1港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以在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以兑换。
承董事会命
海信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代慧忠
2023年6月13日,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在本公告之日,公司执行董事为戴慧忠先生、贾少谦先生、余志涛先生、胡建勇先生、夏章抓先生、高玉玲女士;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钟耕深先生、张世杰先生、李志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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