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转35版)
(上接33版)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票面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的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的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利息计算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如果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而增加的股本)、调整后的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的,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股价下跌修正,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必须从股价调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最后两个利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按照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当时公布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和实施回售,则在利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如果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发生重大变化,中国证监会认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持有人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并将所有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最后一年的利息返还到期。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计算的开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第一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获得的利息收入的应付税款,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2)利息支付日期:每年的利息支付日期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第一天起一年。如果当天是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延长期间不支付额外利息。每两个相邻的利息支付日期之间为一个利息计算年度。
(3)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年度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为年度利息支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年度利息支付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年度利息。在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包括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持有人支付本利息计算年度及以后利息计算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取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款,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三)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而增加的公司股份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所有在股利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登记的普通股股东(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相同的权益。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给原股东,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李子转债数量为,T-1日)收盘后,持有李子园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21元可转换债券的比例计算,然后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的数量。每手(10张)为认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521元可转换债券。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94、430、400股,均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0.001521手/股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债券总上限为6万手。
上述配售比例为预期数,如果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认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除优先配售外,原股东还可以参与优先配售余额部分的网上认购。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付款日为2023年6月20日(T日),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东)优先认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如果原股东持有的“李子园”股票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业务部门,可认购的手数应根据托管在各业务部门的股票计算,并必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在相应的证券业务部门进行配售和认购。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计划之日起12个月。
(十七)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本期可转换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在本期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本公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本公司未能偿还到期或宣布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
(3)公司未履行或违反委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一项所述违约除外),对公司履行本期可转换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或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换债券未偿总面值10%以上的,违约未在上述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予以纠正;
(4)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对公司本期可转换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对本期可转换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在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解散、注销、撤销、关闭、清算、丧失偿付能力、法院指定的接管人或者已经开始相关法律程序;
(6)任何适用于当前或未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督、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律或命令,或上述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委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可转换债务下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7)在债券存续期间,公司对本期可转换债券的按期兑现有重大不利影响。
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当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时,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向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而产生的罚息和违约金。
3、争议解决机制
中国法律适用于解决本债券发行纠纷。
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债券受托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其他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三)发行人律师
■
(四)审计机构
■
(五)信用评级机构
■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七)收款银行
■
(八)结算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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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人员的关系
公司与发起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之间没有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股权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80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二、二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如下:
■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未经特别说明,均引用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指标以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如果投资者想更详细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成果和会计政策,请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全文。
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或公司认为金额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5%。
一、财务报表审计近三年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所涉及的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1]1913号、中汇会审[2022]2016号、中汇会审[2023]35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其变化
(一)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公司以可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交易和事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
(二)确定合并范围的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控制是指公司有权通过参与被投资者的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利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子公司是指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和被投资单位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3)合并报表的范围和变化
发行人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1、控股子公司的发行人
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母公司表决权超过一半但未能控制的股权投资。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合并报表范围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如下:
■
四、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清单
(一)主要财务指标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股本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净现金流/期末股本总数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利息保障倍数=(当期利润总额)+不包括资本化部分的当期利息支出)/当期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1号1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股息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 数量;Mi是下一月至报告期末新增净资产的月数;Mj是从下一月至报告期末减少净资产的月数
注2:每股基本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是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S为发行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值;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换股本或股息分配而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而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而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减少的股份数;M0报告期的月数;Mi为增加下一月至报告期末的月数;Mj为减少下一月至报告期末的月数
注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值,如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
其中:P1是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考虑稀释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进行调整。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公司已考虑所有稀释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并按稀释程度从大到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注4:公司于2022年分配股息,上表数据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重述调整近三年基本每股收益
(三)非经常性损益清单
公司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五、纠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重大会计错误
(一)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
1、变更租赁标准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会计[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新的租赁标准改进了租赁的定义。在新的租赁标准下,公司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括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是否为租赁或包括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原租赁标准下,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在新的租赁标准下,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确认所有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根据首次实施新租赁标准的累计影响,公司选择调整年初首次实施新租赁标准的保留收入和财务报表中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的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支付金额,按照日本公司增量贷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相当于租赁负债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公司根据每次租赁选择采用以下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租赁将在首次执行后12个月内完成,作为短期租赁;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相同的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括初始直接费用;
④有续租选择权或者终止租赁选择权的,租赁期限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和其他最新情况确定;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试验的替代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评估租赁合同是否为第一次执行前的损失合同,并根据第一次执行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损失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对当年年初以前首次实施新租赁标准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按照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和新租赁标准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的租赁标准下,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当根据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进行分类。对于第一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并在第一次执行日后仍存在的转让租赁,公司将根据原租赁和转让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类。重新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将其作为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外,公司不需要调整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并在当年年初首次实施新的租赁标准,以及财务报表中其他相关项目的保留收入。公司自首次实施之日起按照新的租赁标准进行会计处理。
(3)实施新租赁准则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收入标准的变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收入准则。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具体要求
在原收入标准下,公司将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点的判断标准。当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1)公司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有效控制已售出的商品;(3)收入金额可以可靠计量;(4)相关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5)可以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相关成本。
在新的收入标准下,公司将控制权转移作为确认收入时间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行义务,即在客户获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属于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履行义务的,公司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单项履行义务承诺的单独价格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单项履行义务,并按照分配给单项履行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除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外,公司在新收入标准下的相关确认和计量原则的主要变化如下:
■
根据新收入标准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比较期间不调整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新收入标准与原标准的差异可追溯性调整当期初保留收入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公司仅调整首次执行日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收入标准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实施新收入标准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三)纠正前期会计差错
报告期内,公司需要追溯和重复无重大会计错误的纠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资产总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13、593.16万元、210万元、228.90万元和237万元、683.2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线建设并投入生产,公司总资产继续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6、449.49万元、100元、542.18万元和100元、740.34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40.89%、47.83%和42.38%。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预付款和存货。公司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货币资金急剧增加,业务规模的增加导致预付款和库存的相应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非营运资产金额分别为67、143.67万元、109万元、686.73万元和136万元、942.95万元,占各期末资产的59.11%、52.17%和57.62%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持续投资、增加工厂和生产设备以及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大额存单金额的相应增加。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预付款和存货。报告期末,上述三项占流动资产总比例分别为91.09%、87.23%和85.06%。
(1)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4、432.96万元、52、78.30万元和55、251.3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52.60%、52.50%和54.85%。公司货币基金主要是银行存款,其他货币基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2021年底,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底增加2835.34万元,主要是公司当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7000.00万元和3052.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0%、6.96%和3.03%。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计算结构性存款、金融产品等。
(3)应收账款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80.86万元、106.17万元和78.05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0.17%、0.11%和0.08%。公司销售主要采用先付款后付款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余额较小。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京东、天猫等在线销售平台形成的付款。
(4)预付款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预付款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金额分别为4.486.56万元、16、695.06万元和1.472.8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9.66%、16.61%和1.46%。公司预付款主要集中在一年内,公司预付款主要向浙江商业工业有限公司、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及其关联方购买进口奶粉、高密度聚乙烯预付款。受进口奶粉采购周期影响,公司一般每年下半年预订并支付次年奶粉采购定金,导致年底预付更多奶粉。2021年底,公司预计奶粉价格将上涨。为了减少奶粉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时适当增加奶粉储备,签订奶粉远期合同,锁定采购价格,使公司有较大的预付款余额。2022年底,公司预付款金额较低,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司预付款较低。随着2021年底采购的奶粉陆续入库,库存充足,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不考虑增加奶粉采购量。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7.97万元、92.25万元和159.69万元,占营运资产的0.10%、0.09%和0.16%。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和质量保证金,余额较小。
(6)存货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391.24万元、18、22.76万元和28、960.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28.83%、18.12%和28.75%。公司库存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货商品和委托加工材料组成,其中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是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末,总库存占93.85%、96.96%和98.56%。报告期内,公司库存整体增加,主要是由于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增加。
①原材料
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他零星包装材料,如铝膜、瓶盖、吸管等,以及五金、食品添加剂等
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分别为10、578.63万元、14、263.94万元和25、390.43万元。报告期内原材料增加,主要原因是河南鹤壁、云南曲靖生产基地、生产能力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原材料储备增加;同时,受外部环境不利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趋势明显,为防止外部环境对主要原材料价格和供应周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时提高奶粉储备,报告期各期末奶粉库存不同程度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周转天数分别为40.51天、47.45天和75.31天。周转天数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准备原材料以抵御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导致库存余额增加。
②库存商品
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分别为1989.18万元、3、405.08万元和3、151.52万元。2021年底,公司库存商品较去年年底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公司库存增加,以应对不利外部环境对生产的不确定性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增加了促销产品的采购规模,以激励经销商。2022年底公司库存货物较去年底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公司根据市场变化适当减少货物库存。
报告期结束时,库存商品与日均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日均营业成本=营业成本/360
注2:库存商品日均营业成本比=库存商品期末余额/日均营业成本
报告期末,库存商品日均营业成本比分别为10.48、13.01和11.97。2021年库存商品日均运营成本较高,主要是因为2021年产能逐步释放,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高,2021年促销产品采购规模增加,导致促销产品余额较大。
③库存年龄
报告期结束时,库存年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年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库存期末余额分别为487.00万元、456.08万元和562.54万元,主要是硬件、促销产品和包装材料。
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存货按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原则计量,存货降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存货无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存货降价准备。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2年底,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营运资产金额为2005.13万元,占营运资产的1.99%,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009.89万元、5637.63万元和9760.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8.63%、5.61%和9.69%。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用于抵扣进项税。随着公司采购规模的增加,公司抵扣进项税余额呈增长趋势。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非营运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营运资产。报告期末,上述四项非营运资产总比例分别为95.36%、96.82%和96.74%。
(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8.23万元、1.210.65万元和1.944.60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1.92%、1.10%和1.42%。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系发行人出租部分闲置房屋和建筑物赚取租金。
(2)固定资产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3、862.85万元、63、207.11万元和67、304.64万元,占非营运资产的65.33%、57.63%和49.15%。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住宅建筑和机械设备。
2021年鹤壁李子园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由在建项目转固,导致当年年底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余额较去年年底明显增加。
2022年,鹤壁李子园设备、龙游李子园厂房工程(二期)由在建工程转固,导致当年年底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余额较去年年底大幅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良好,除2021年底闲置自热食品生产线全额减值准备18.70万元外,公司其他主要资产无异常闲置或未使用,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价值,需要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在建工程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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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386.16万元、10.356.67万元和22.240.17万元,占非营运资产的13.98%、9.44%和16.24%。
2021年底,公司在建工程较2020年底增加970.51万元,主要原因是龙游李子园公司在建设备及在建工程(二期),科技创新大楼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2022年底,公司在建工程比2021年底增加了1183.49万元,主要原因是江西李子园在建工程(二期)、龙游李子园公司在建设备及在建工程(二期)、由于浙江李子园公司科技创新大楼在建项目投资持续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无明显减值迹象,需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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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不含工程材料
(四)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84.68万元和63.0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0%、0.08%和0.05%。主要用于子公司业务联系和员工居住。
(5)无形资产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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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690.40万元、13.8.47万元和13.967.6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11.45%、12.61%和10.20%。
2021年底,公司无形资产比2020年底增加6138.06万元,增长率为79.81%,主要是龙游李子园和江西李子园新增土地使用权造成的。
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公司合法拥有的,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报告期结束时,公司无无形资产减值。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0.24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0.00%、0.00%和0.00%。2020年,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形象使用费。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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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29.62万元、2.197.38万元和2.459.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2.72%、2.00%和1.80%。报告期结束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政府补贴的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营运资产金额分别为3.086.16万元、18.801.77万元和28.963.21万元,占非营运资产的4.60%、17.14%和21.15%。
公司其他非营运资产主要为大额存单、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2021年底和2022年底,其他非营运资产较去年年底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大额存单余额增加,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0、635.61万元、49、689.66万元和64、793.31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负债规模相应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4、23.37万元、42、343.71万元和56、613.72万元,占总负债的84.24%、85.22%和87.38%是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流动负债项目主要包括短期贷款、应付账单、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税款、其他应付款等。报告期结束时,流动负债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应付账单、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税款等应付款增加,公司债务融资增加导致短期贷款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6、402.24万元、7、345.95万元和8、179.60万元,占比较小。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递延收益,其变化受当期新增政府补贴和当期营业外相关政府补贴收入的影响。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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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动负债项目主要包括短期贷款、应付账单、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税款、其他应付款等。
(1)短期贷款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贷款金额分别为3.34.12万元、0万元和7.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9.77%、0%和13.25%。2021年底,公司无短期贷款,主要是公司2021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营运资金相对充裕,偿还短期贷款。2022年底,公司增加了7500.00万元的短期贷款,主要是由于公司长期资产投资的稳步增长,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为了解决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向银行申请了票据贴现。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应付账单和应付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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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付票据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4.960.14万元、5.23.47万元和9.036.2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14.49%、12.34%和15.96%。报告期内的应付票据均为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使用时间和到期时间不同,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发生变化。报告期末,应付账单余额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逐渐增加了部分供应商以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情况。
②应付账款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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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1、990.76万元、16、134.26万元和21、245.7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35.03%、38.10%和37.53%。报告期末,长期资产采购资金为与公司固定资产建设有关的资金;材料采购等经营资金主要为材料、劳务、委托加工资金。随着公司建设项目的陆续建设,相关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期末应付余额逐年增加。2021年底,应付材料采购等经营资金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业务规模扩大,相应采购增加,应付账款余额增加。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应付账款的年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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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应付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1年以上应付账款余额为合同约定的设备和项目余额。2022年底一年以上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鹤壁李子园应付项目款增加造成的。报告期内,公司按约定支付货款,未故意拖欠货款。
(3)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结束时,预收款和合同负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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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的总账面金额分别为6000元、8000元、566.58万元和554.34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20.25%、20.23%和9.81%。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的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包括预收经销商的货款、经销商未使用的返利补贴和预收租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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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的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预收经销商的货款和未使用的返利补贴的波动。未使用的返利补贴是公司根据业绩指标的完成和营销情况给予经销商的现金补贴。
报告期结束时,预付款金额分别为3、942.19万元、4、212.86万元和1、654.53万元。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加,公司年底预付款规模逐年增加。但2022年底,由于消费市场宏观因素的干扰,经销商需求暂时下降,导致预付款下降。
报告期结束时,返利补贴金额分别为2、973.95万元、4、333.79万元和3、879.66万元。2021年底返利补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经销商销售规模和公司经销商数量的逐步增加,销售返利金额随之增加。但2022年,由于消费市场受宏观因素干扰,经销商需求暂时下降。由于经销商业绩完成不佳,返利补贴金额也有所下降。
(4)应纳税费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应纳税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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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应纳税余额分别为3.953.19万元、5.062.40万元和6.594.8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11.55%、11.96%和11.65%。公司应纳税余额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5)应付员工工资
报告期末,应付员工工资余额分别为2.318.67万元、3.296.29万元和1.937.7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6.77%、7.78%和3.42%。公司应支付的员工工资主要是未支付的短期工资,包括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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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金额分别为734.40万元、4.060.71万元和4.86.9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2.15%、9.59%和7.93%。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向经销商收取的押金和押金、工程建设方收取的履约押金和押金以及向开发区临时收取的投资补贴。
2021年底,其他应付款比2020年底增加了3.326.31万元。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和应付暂收款的增加。押金保证金增加1686.16万元,主要是龙游李子园二期和鹤壁李子园的建设。公司向丰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方收取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和保证金;临时收款增加1640.14万元,主要是龙游李子园与龙游经济开发区签订了《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2021年,龙游李子园收到浙江龙游中北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的1600.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扶持资金。根据协议,如果项目投产后三年内亩产税未达到20.00万元,龙游李子园必须退还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奖励。因此,公司于2021年确认应付临时收款1.6万元。
2022年底,其他应付款比2021年底增加426.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对经销商冲刺货物的管理,适当增加了向经销商收取的押金和押金金额,导致押金增加了426.05万元。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年底,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42.8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0.08%。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
2022年底,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215.0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0.38%,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预付款销项税。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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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结束时,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递延收益。
(1)租赁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0万元、86.44万元和20.37万元,金额较小,占非流动负债的0%、1.18%和0.25%,由于租赁标准的变更,公司将租赁房屋和建筑物产生的一年以上债务确认为租赁债务。
(2)递延收入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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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入分别为6402.24万元、7259.51万元和8146.1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100.00%、98.82%和99.59%。公司递延收入主要是政府补贴,其变化主要受当期新增政府补贴和当期营业外收入相关政府补贴的影响。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13.10万元,金额较小,占非流动负债的0.00%、0.00%和0.16%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由公司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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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比=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利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利息支出+折旧在当期计提+当期资产摊销
2、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
单位: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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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信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与发行人产品类别相似、经营模式相似的a股上市公司
注2:C15行业平均值为《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C)所有a股上市公司在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计算的平均值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的流动率分别为1.36倍、2.37倍和1.78倍,速动率分别为0.97倍、1.94倍和1.27倍。2021年底,公司的流动率和速动率均较去年有所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较好,短期偿债能力不断提高。2022年底,公司的流动率和速度率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流动负债的增加。
2022年,公司的流动率和速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增加了原材料库存,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期末新增短期贷款,导致公司流动率和速动率下降;2021年,公司流动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当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货币资金明显增加;2020年整体速度比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市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短期贷款补充营运资金,保证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长。
3、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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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信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与发行人产品类别相似、经营模式相似的a股上市公司
注2:C15行业平均值为《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C)所有a股上市公司在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计算的平均值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77%、23.64%和27.26%,资产负债率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2021年底资产负债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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