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11栋7楼7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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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牟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韦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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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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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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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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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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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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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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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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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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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对议案6进行了分段统计。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浩、鲁蓉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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